时间:2024-06-14
涉及单位: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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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你们好 !
我名叫陈荣华,是湖南省郴州市华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现反应湖南省桂阳县原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南日,利用其弟李国胜的名义强行到我公司入股,当时入股300多万,如今要求近2000万的利润,导致公司举步艰难详情如下:
在2011年之前,我们几个股东准备启动地处桂阳县金叶路的龙山华府项目。当时,桂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南日找到我说龙山华府地处黄金地带,这是个好项目,希望能进来投资入股。
因李南日是我过去在城效乡企业工作时的主要领导项目启动时他又调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为报答他过去的关爱,我当即答应他的要求。为规避闲言碎语,他说让其弟弟李国胜代他出面作为合伙股东。
此前,我对李国胜只是在李南日家里认识,并不熟悉也没打过交道,看到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安排亲弟来入股,我和几个股东也感觉有些“靠山”,谁知在后来,这并不是“靠山”而是只大蛀虫。截止到2011年6月,李国胜先后投入372万,在他发现公司不景气时,竟违反合伙协议耍赖要求强行退股,而且要求算3分的利息后又利滚利要利益。
也因李南日的影响力,让李国胜的利滚利滚到去年要我们在已还款240万元的情况下,还要我再支付1700余万。按照常理,既然是入股就得按照股份分配,有赚大家一起分红,有亏也是平均摊。但李南日才不管这么多,利用自己在桂阳县盘根错节的关系网让我们支付高额利息与我们一样遭遇的还有桂阳一冶炼厂老板曹元春,李南日仍是以弟弟李国胜的名义入股25万,最后要400多万的本息。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及我们的合法权益,现恳请高层介入调查,将李南日绳之以法。谢谢!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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