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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农业农村部门无视城区农贸市场活禽非法交易和无证宰杀行为,造成禽肉食品安全大隐患!

时间:2024-05-05

涉及单位:郴州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市本级

郴州市人民医院罗家井市场周边民房及儿童医院旁苏仙农贸市场活禽交易无人管,无证宰杀造成极大禽肉食品安全隐患。每次走到这两个医院旁农贸市场10米远的地方,都会闻到一股一股臭味。楼上千户居民长期被臭味笼罩!在这两个农贸市场周边一个个工人将没有防疫合格证和检验检疫证的活鸡从铁笼子里取出,将放血后的鸡放进脱毛机里,地面上血水横流,一地鸡屎,脱毛后的光鸡随处乱放,苍蝇在光鸡上爬来爬去,不明液体直接流入郴江河道!这种行为在污染环境的同时,传出的臭味严重危害两个医院病人的健康!

事实上,2020年3月,郴州市积极推进市中城区家禽集中屠宰走在湖南省前列,北湖区政府一直在积极落实政府通告推进市中心城区活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但因相关部门未长期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导致市城区活禽交易未能禁止,违背了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规定,造成城市环境卫生和食品安全隐患。 2021年4月15日湖南省农业农村厅等四部门颁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屠宰行业管理的意见》规定:积极推进家禽和牛羊集中屠宰:引导支持市州城市区和人口20万以上的县市城区加快淘汰活禽交易,推进实施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2022年11月11日,农业农村部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屠宰检疫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畜禽产品出具防疫合格证和检证推动实现检疫证明电子证照全国互通互认;2023年8月1日湖南省实施《动物防疫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地防疫情况及城市管理情况决定在城市特定区域禁止家畜禽活体交易。2023年3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23年5月出台的湖南省畜禽屠宰“严规范促提升保安全”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规定:各地要建立健全屠宰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加强监督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协调作战、齐抓共管,持续开展畜禽屠宰专项整治,加大屠宰加工、经营等全链条监督检查力度,严查重处未按规定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不严格执行肉品品质检验制度、屠宰未经检疫畜禽、出厂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者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出借转让定点屠宰证或出租出借屠宰车间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的巡查、暗访力度,保持对私屠滥宰、注水注药、屠宰病死畜禽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2024年2月6日,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关于在城区农贸市场推行白条禽上市销售有关工作的通知》。2024年4月1日,食安办、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颁布《关于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以生猪、肉牛、肉羊、肉鸡及其肉类产品为重点,深挖肉类产品违法犯罪源头线索,对畜禽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全链条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斩断非法屠宰、加工、销售链条。

综上,郴州市农业农村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积极履职落实市政府通告及国家法律法规,对郴州无证宰杀活禽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参照长沙经验禁止郴州市中心城区活禽交易推进农贸市场实行白条禽上市销售,维护郴州文明卫生城市形象,确保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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