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30
涉及单位:桃花村支部书记阳艳娇、清江桥派出所所长王玉红、司法调解员周玉球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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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30
涉及单位:桃花村支部书记阳艳娇、清江桥派出所所长王玉红、司法调解员周玉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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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一号下午我被李泽霖、李云刚、李小海(桃花村支部书记阳艳娇丈夫)家族黑恶势力与权力相互勾结团伙打成轻伤二级、事发当天下午派出所没有抓捕行凶者一人、而且到了五号只对他们三人做了问询笔录、住院期间到了3月2号晚上我迫于他们的黑恶势力团伙与保护伞的打击报复、当时的谅解书我眼睛受伤了看不清楚、准备拍照时清江桥派出所不准我拍的情况下签了字、现在家疗养并有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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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你好:
你反映“清江桥乡派出所所长为民伸张正义”的网贴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4年2月1日,曹某军与李某刚、李某林、李某海等人因民事纠纷发生肢体冲突,导致曹某军受伤住院治疗。2月2日,清江桥派出所依法受理为行政案件进行初查,并积极开展调查取证。案件办理期间,办案民警多次要求受害人曹某军至公安机关进行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曹某军均未配合。3月2日,在新宁县清江桥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曹某军与李某刚等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并就相关协议事项于当日履行到位。
因该案系民间纠纷引发的打架斗殴,并非网民所述涉及黑恶势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之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故,在双方当事人已达成调解协议且履行到位后,清江桥派出所依法对该案予以结案。若网民对后续医疗费用等有新诉求,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
新宁县公安局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