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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牟平区人民法院

时间:2024-04-26

涉及单位:牟平区人民法院

地区: 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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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35-4289507、4289164。微信支付仅会通过微信支付公众号对上述通知进行推送,请谨慎识别,避免诈骗发生

(中国裁判文书网)搜不到相关信息

一、上诉电话均按打不通,在此之前我并未收到任何书面裁定文书,电话,短信通知

二、法院在欠债人未了解事情之时冻结支付账户,未核实,告知当事人,滥用职权,为违法违规网贷平台充当保护伞,导致欠债人无法正常生活

三、牟平区人民法院滥用职权,异地批量起诉竟然受理

四、借贷公司的是否合法合规

五、在国家叫停批量起诉之时,依然存在批量起诉受理,批量冻结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本人户籍地是江苏宿迁市,常住地区为江苏苏州,均不在山东

综上所述,无论是常住地区还是户籍地管辖,牟平区人民法院对本案均不具备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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