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18
涉及单位:隆回城管局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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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18
涉及单位:隆回城管局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
22年11月23号隆回城管猎杀边牧带走:我们家租住在隆回桃花坪街道白里村九组,
唯一条小路进去,七八十米.路俩边四五座房子,有三家豆付加工坊.一家废品收购站几户租户.家家喂养了鸡.鸭.兔.猫.狗.进出口俩边有菜地,早几年方圆1000米内无人烟全是田地,晚上乌黑一片.这几年大量开发建高屋.一条大公路及人行道正在施工中.路上白天晚上行人稀少,现在高层还在建设中,仨俩年都不一定会完工.这样的地方边牧不能出来放风拉个便便吗?我儿子养了俩只流浪猫加上边收,他一个星期给它们洗一次澡,边牧有一岁半了,四十多斤.黑白分明.一身油光水滑的.这样的边牧算流浪狗吗?城管执法人员是把边牧从是面小路逗引至正在施工的人行道上打死带走的(有视频为证)这样合理合法吗?
11月27号去城管局讨说法:事实经过是11月23号城管捕杀边牧带走,27号电话的约好去局里找周付局长.周付局长安排我们去十二中队找人当时十二中队办公室有队长和工号4080的职工俩人,在谈话中起了争执,突然门外冲进了7个人並锁上了门,有三四个人骂我们还动了手並把我们禁固在沙发上,不准我去开门,我理论还把我手机抢走递给了工号4080的职工,我起身找他要手机,他不但不给还说手机是他的.说我根本未拿手机去局里(还好走廊.大门口.院子里都有监控的)並对我拳打脚踢身上.头上挨了几拳.大腿跟部挨了一脚.(一天后发现乌青了一大片).打哭了我才强行开门去三楼找周付局长,周付局长有事另外一个领导同我一起找工号4080的职工索要手机.他们都不承认.说我没拿手机.早在我出门去找领导的时候.五号4080的职工把手机从二楼丢下去摔稀烂了.无奈我老公报了110.到派这所录了笔录,打了踢了哪里,几个人动了手,看警察都有拍照的,后城管说找到手机了,一直等到下午俩仨点才修好手机.但我手机壳里我的身份证.儿子的户口纸不给我.(没收了,希望他们别拿我身份证做坏事)警官要我们手机先拿着用.再看一下记录.签个字看情况是不是属实,我看我老公签了.我也了没注意看咋写的就签了,因为血糖超标从早上七点早餐到下午俩
仨点还没吃东西,挨了打,受了气头痛身痛手脚发抖难受得要死,当时根本就没人说谅解城管行为的,在派出所门口工号为4080的职工都还在叫嚣要动手打人,我们怎么会谅解他呢?(我一认为打人要我城管局领导处理的,是城管局职工的行为,局里有管制权)后手机严重变型无法正常使用,俩天后才再赔了一部手机(比我以前的手机住宜了近千块),从派出所回家后,一直头痛难忍,心里痛四肢无力,手发抖(11月28号早上去局里找钱局反映了情况,说了我若身体哪不舒服还要找打人者的)后多次了中医院看医生.头上有包十多天手按都痛.(前半车经常头痛,睡不着.现在也还偶尔头痛)28号.29.30号天天找局领导反映情况.未见签复,无奈才去反映情况,还打了12345电话..12月15号城管局下了告知书.说60日内作出处理,处理负责人说要我60日内别发朋友圈、抖音,红网、耐心等待他们商义的处理结果.2月15号他们作出了处理意见拿了张纸要我签字:说边牧违反了城市管理法予以没收.打人致伤说派出所已处理.他们不能反复处理了.要我去找派出所.我没签字.有人还还恐吓了我.城管局置之还理.太嚣张了.我到派出所找到当时负责记录处理的警官.警察说我们当时签了字的.身体不舒服咋早不来找他们,我要求看一下当时的记录.他们说我没资格看,说给我再联系一下对方,过俩天再次去派出所问,警察回复他们联系不到人,不接电话他们也没办法。
希望您们帮帮我,还公民一个合法的权利以维护法律法规的尊严,为盼
2024.4.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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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犬只系因未采取圈养及栓绳等措施在城区公共道路上自行遛达、排便,破坏了城区环境卫生,且存在伤人隐患等原因,被我局依规没收处置。该犬只被我局没收后,您到我局投诉,我局工作人员在向您解释政策规定时,双方出现争执,并没有对您实施殴打。事后,经派出所调解,双方就彼此意见及诉求达成和解协议且作一次性了结。关于您手机的问题,我局征求了您的意见后,为您购买了与您原手机的同品牌、同型号、同配置的新手机,不存在差价问题。
感谢您对我们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隆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