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16
涉及单位:湖南怀治律师事务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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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16
涉及单位:湖南怀治律师事务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本人是河南省开封市汇金华府A区的一名普通业主,因物业公司服务严重不达标的情况下,缓交部分物业费。湖南怀治律师事务所在不实地了解清楚事实的情况,随意对我家发出律师函,以及电话和短信暴力催缴,极其不负责任。并且律师函泄露了我家人隐私,损害了我家名誉,希望司法厅吊销其执业执照,停止侵害我家权益,并书面赔礼道歉,恢复业主名誉。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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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因您反映的情况未提交相关证据材料,根据《湖南省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投诉处理办法》第五条“投诉人应当提交投诉书、身份证明及证明被投诉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据材料。投诉书应当写明被投诉人姓名(名称)、投诉请求、违法违规事实、投诉人姓名(名称)及联系方式。投诉人人数众多,没有委托共同代理人的,应当推选代表人。代表人代表全体投诉人参与投诉处理程序。代表人的选定、增减、更换,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司法行政机关。投诉人是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同时提交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投诉人是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委托他人代理投诉的,代理人除提供上述投诉材料外,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受托人身份证明。代理人为律师的,还应当提交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和律师事务所所函。投诉人应当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建议您采取书面投诉的方式,投诉材料包括书面投诉信、投诉人身份证明材料、相关证据材料,投诉地址是长沙市雨花区政府西门法律援助中心,联系电话:0731-85815630。
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