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16
涉及单位:公安部门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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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16
涉及单位:公安部门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申诉情况:我老婆怀孕待产,需要办理长沙的居住证,用来建立孕妇档案并领取国家的免费孕期检查。
申诉理由:1.我本人在长沙工作生活十五年以上,最早的社保缴纳记录是2012年,并且在长沙市雨花区购买了房子。2.我老婆从22年初至今一直在长沙跟随我一起生活,22年-23年在长沙工作过一年时间,有社保可查。以上情况,我认为我老婆符合领取长沙居住证的条件,但是在“我的长沙”APP中无法申领长沙居住证,也去过长沙市雨花区雨花亭派出所,给出的答复与APP一致。
申诉期望:能够顺利办理长沙居住证。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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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经核实,现回复如下:
收到您反映您妻子曾在长沙工作一年,但申领居住证不成功的情况。根据长沙市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方可依照规定申领居住证,若您使用社保缴纳办理居住证,需在申请之日前连续缴纳满六个月,在申请之日仍为续缴状态。我局民警通过查询系统了解到您妻子在流动人口登记系统登记未满半年且提供社保凭证未未达到时间规定,以上情况我局雨花亭派出所民警已于2024年4月18日与您电话联系,告知了相关政策并进行了解释说明。如有其他疑问,可向我局雨花亭派出所流动人口办详细咨询(联系电话:85659758)。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监督和理解!
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