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村民私自损毁我修建好6年的众乐亭

时间:2024-04-10

涉及单位:山界派出所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

我叫丁录华,湖南省隆回县山界回族乡陈栗村人,2017年,我与现年83岁的父亲丁仁孝冋村民丁仁罗协商好在他废弃的坡土上修建众乐亭,耗时两年完成,方便罗白中学的学生和周边村民避雨纳凉,本是便民利民的善举,在2024年1月14日,在无人跟我联系的情况下,被村民丁中军私自挖毁,我第一时间报了警,通过不断争取,2024年3月6日才给我受案回执,山界派出所如此办案,其背后必有不可告人的秘密,丁中军以莫须有的“凉亭影响他人身体健康”,用所谓“丁氏家族”的恶势力组织来损毁我耗时两年修建好的凉亭,丁中军用这种害人不利己的行为来显示他的威风,霸道,请依法立案,严惩无法无天的犯罪分子,给我公道,保社会安宁。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已回复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 好人@@@ 2024-05-07 11:49:32

    网友您好:

    2024年1月14日14时许, 隆回县山界回族乡陈栗村9组村民丁录华报警称:其在罗白中学背后陈栗8组土地上修建的“众乐亭”被陈栗8组的村民丁中军拆了,要求查处。山界派出所接报后,迅速介入调查。

    现查明:2019年初,丁某孝(丁录华父亲)因为修建槽门准备的木质材料被否定后,没有放处,便准备用此材料在罗白中学后面陈栗村8组闲置的水田上修建一座亭子。在修建过程中,陈栗村村干部和8组村民反对在8组的土地上修建亭子,丁某孝主动向村干部和8组群众承诺,说他修建这个亭子是做好事,捐赠给公家,亭子是方便群众休息和休闲的,村干部和8组群众见此情况便没有再进行阻拦,部分群众还无偿进行了帮工。亭子修好后,取名“众乐亭”。2024年2月,陈栗村8组群众以“众乐亭”属于公家所有为由进行拆除。在通过集体商量决定并告诉后,于2024年2月14日喊村民丁中军用挖土机将“众乐亭” 拆倒,并准备恢复耕地。

    经公安机关调查,“众乐亭”虽然是丁某孝出材料并出工修建,但是由于“众乐亭”修建的土地不是丁某孝所有,也没有办理任何使用和承建手续,且丁某孝当面向阻止其修建亭子的村干部及8组群众承诺“修亭子只是图个好名声,是做好事,亭子不是给自己个人修,是给公家修的”。据此村民认为“众乐亭”是丁某孝给公家修的,是捐赠行为,“众乐亭”就是土地所有权的所有者陈栗村8组公家的。因此,派出所对该警情作为矛盾纠纷处理,并请求山界回族乡党委、政府组织力量开展了大量调解工作。2024年4月3日,考虑到被拆除的“众乐亭”属于丁某孝赠予陈栗村8组集体所有,陈栗村8组村民一致辞同意将“众乐亭”拆除,该行为不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丁某孝儿子丁录华对“众乐亭”的财产归属有争议,赠予是否有效属于民事纠纷范筹,隆回县公安局对该警情作出不予刑事立案处理。并将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给了报案人丁录华。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隆回县公安局

    2024年5月7日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