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29
涉及单位:长沙小桔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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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3-29
涉及单位:长沙小桔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投诉长沙小桔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欺诈消费者
本人于2023年8月17日在哈啰租车小程序上下单,租用长沙小桔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捷达湘A67TF5小车一辆,立要用于8月18日自驾外出办事,并于长沙小桔汽车租赁公司业务员周容华双方约定,车辆由周容华8月17日晚上20点送车上门到我居住地,到约定时间后周容华准时把车送过来了,由于是晚上,加上本人是女性又对车辆不懂,所以也没检查车况,交车后周容华又要求我帮忙把他送到地铁站,然后我就把业务员周容华送到地铁站后又返回把车停朋友家门口二小时左右,后又返回原地居住地停放好车辆,停好后一直没有外出,送小桔租赁公司业务员来回总行程不到六公里,行车纪录可以查,直到第二天早上起来用车准备外出办事,发现前车轮胎右车胎无气己破损,然后立即打电话给车行业务员周容华,并告诉他我是今天租车第一天,车辆还没出发轮胎己坏怎么办?周容华说你先去修车,到时候再说,然后我去修理厂检查,修理厂师傅说车胎磨损厉害,不能再补了,建议更换一个轮胎,换胎费用290元,然后我就立即联系周容华,并告知相关具体情况,并拍照给周容华,然后请求指示,周容华了解情况后说你先换胎吧,到时候一个月再给你换胎钱,然后8月18日用完车后约定立即还车,周容华说8月19日上午8点过来取车,取车同时,我又把相关情况和他讲了一遍,周容华说没事,这钱我给你申请退款就是,一个月后给你钱,然后我就在家等一个月后再联系他,结果他电话不接信息也不回,好不容易打通一次电话后说,这轮胎钱不能报销,必须自己出,对于长沙小桔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这种欺诈消费者行为,本人强烈投诉,要求立即退还换胎费用290元,并开具租车费用155元加保险费用60元的合计发票215元整,理由如下:
1):本人租车后当天(8月18日)车还没有外出车辆轮胎己坏,说明车行对出租车辆保养或检修不当引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己坏轮胎应由车行负责相关费用。
2):8月17日当天晚上业务员送车过来后,又要求我送他去地铁站,如果是在此时间段轮胎损坏也应由长沙小桔租赁公司负责,因为本人己付租赁公司上门(送取车)服务费共80元整(见详单),业务员周容华(或租赁公司)无权要求我送他去地铁站,本人也无义务送他去地铁站,所以本时段发生轮胎损坏也应由租赁公司负责。
3)本人在租车时,另花60元购买了当天不计免赔保障服务车辆保险,在协议中有约定易损件玻璃,轮胎破损免赔付直接还车(见图)。
4):还车后车辆己鉴收,双方无异议,租赁公司应依法履行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中相关规定,如果出车当天租赁公司对更换胎有异议,出租人当天就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而租赁公司并没有对更换轮胎提出任何异议,继续履行合同,并承诺一个月后退还换轮胎费,而事实就是一个月后租赁公司不同意退款,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这种行为己违返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综上所述,长沙小桔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应立即退还更换轮胎费用29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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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湘问·投诉直通车《华声在线》留言交办函的回复
网友:
您好!关于您在湘问·投诉直通车《华声在线》栏目反映的留言已收悉,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长沙小桔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退还费用”的相关问题,经调解,双方已协商解决。您已无异议,表示满意。
如后续有其他疑问,建议您与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731-85881237)联系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监督和理解!
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