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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人民法院未开庭审理就驳回民事裁定

时间:2024-03-19

涉及单位:汉寿县人民法院

地区: 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

本人夫妻双方都是残疾人,2023年向骗子牟西杰转了5万元.现人被汉寿县人民法院以帮信罪刑事判决8个月,但是没有要求退赔受害人损失,后我又向汉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汉寿县人民法院在没有任何开庭审理的情况下驳回我的民事裁定,并下达民事判决书,这种违规操作,希望政府部门领导帮忙解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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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汉寿县委宣传部 2024-04-02 17:07:40

    网友你好!
    你在华声在线发布的“汉寿县人民法院未开庭审理就驳回民事裁定”文章,汉寿法院已收悉并立刻组织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回复如下:
    网友起诉的当事人牟西杰系我院之前所受理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已经过刑事案件处理,并由本院作出(2023)湘 0722刑初 318号刑事判决。根据2014年颁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 2019年 1月颁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的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所涉人数众多、当事人分布地域广、标的额特别巨大、影响范围广,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对于受害人就同一事实提起的以犯罪嫌疑人或者刑事被告人为被告的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受害人的民事权利保护应当通过刑事追赃、退赔的方式解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本院裁定不予受理网友对牟西杰的起诉。同时也告知网友如果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感谢网友对汉寿法院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2024年4月2日
    汉寿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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