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我家被盗报案,警察竟登门抽血还抢手机

时间:2024-02-27

涉及单位:公安局

地区: 湖南省,永州市,道县

尊敬的领导:你们好!

我是道县白马渡村民。今年1月5日,我妈因涉嫌占用农用地被20多个办案人员从家里叫走。而在事先,家里所有监控也被强行拔掉,切断网络,并拔走内存卡。

看到家里被翻得一塌糊涂,我就去查看家里的黄金首饰,发现所有的首饰只剩下空盒子,那价值二万多的黄金首饰全部丢失,这时我们立即报案。当天,辖区派出所来人询问情况和查看丢失现场。

看到毫无进展,我们就向省市邮寄相关材料,要求尽快立案侦查。2月23日上午,

我家来了4个办案人员,说上次我家里面丢东西报警,需要采集一下血样。

看到警察登门,我立即想起潇湘警事“随手拍”活动:让小伙伴们的踊跃投稿,感受大家对人民警察工作的支持,蜀黍们“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

当我刚好举起手机拍摄时,手机就被抢。而来者也是一个比一个凶,要求大人和小孩都要采集抽血。当时,我家三个小孩和一个大人被刺手指抽血。

对此,我就有些疑惑,丢东西的是我家,为什么还要对我家人采集血样?抽血是医生的事,为什么警察还可以代替医生?至今,这4个人的身份都还没搞清楚,他们到底是什么人?

为维护我家的合法权益,恳请上级领导介入调查,这4个人的所做所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尤其是抢手机的行为与相关规定背道而驰。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已回复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 道县县委网信办 2024-03-07 17:10:21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道县公安局已于2023年9月22日在《道县白马渡村村干部勾结道县森林分局欲夺我的水产养殖场》一帖中对相关案件作了相关回复。

    一、反映的问题
    信访人孙某萍反映的问题有:一是“村干部勾结道县森林分局局长李某条欲夺我的水产养殖场”;二是“李某条不经调查核实、无视证据竟让我投案‘自首’,并多次通过第三人‘传话’,就‘挖了粮田一事去自首’”;三是所挖水塘没有占用一分良田。
    二、调查的情况
    孙某萍反映的问题与我局正在侦办的“白马渡镇白马渡村耕地被非法占用案”有关。该案的具体情况为:2021年11月28日,我局接道县自然资源局移交“孙某萍等人违法占用土地案”(道自然资源移字[2021]3号)案件。移交材料反映:2020年9月,道县白马渡镇白马渡村村民孙某萍等人在未取得合法用地审批手续情况下,擅自在白马渡村占用耕地开挖鱼塘,占用基本农田面积11.98亩,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之规定,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我局经过审查,于2021年12月2日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立案后,我局民警对现场进行勘验,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走访调查。经查明:2005年10月22日,白马渡村委会与吴某三(孙某萍前夫)签订了《白马渡村开发堤坝经营权出租协议》约定:白马渡村委会将本村“大丘里”开发堤坝(东至漕曹坝脚下、南至小里洞本村原辖区、西至白马大道、北至电站脚下)170水位内荒塘(不包括责任田)发包给吴某三,租期60年。2019年5月5日,吴某三与孙某萍签订《离婚协议书》,将“白马渡村开发堤坝经营权”转交给孙某萍,2020年9月至2021年1月,孙某萍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雇请挖掘机在“大丘里”进行开挖、整理成6口鱼塘,经道县自然资源局、道县农业农村局出具的《湖南省耕地质量损毁鉴定报告》:白马渡镇白马渡村“挖塘养鱼”涉及面积85.9亩,其中损毁基本农田面积11.98亩,造成耕作层和犁底层完全破坏,田间基础设施全部遭到损毁,排灌功能丧失,耕地质量损毁程度为特别严重。由于该案涉及双牌水库水淹区土地相关政策、国家地类调查变更,加之新冠疫情以及相关证人害怕作证等原因,导致该案未能及时办结。为了尽快将此案依法办结,2023年9月11日,李某条同志组织县森林公安局民警,集中警力、集中时间对该案全面开展补充调查取证工作,其中9月15日和9月19日两天,李某条同志亲自带队到案发现场开展调查工作。9月15日,民警带领相关证人到现作指认时,孙某萍及家人对前来指认的证人破口相骂,后在民警的劝说下才愤愤离开,导致指认人心有余悸,取证工作进展不畅。但为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案件真相,我局民警依然在加紧全面的补证工作。
    三、对反映问题的答复
    1、关于“村干部勾结道县森林分局局长李某条欲夺我的水产养殖场”的问题。此问题不属实。依法查处非法占用农用地涉嫌犯罪案件是公安机关的职责,李某条同志作为县森林公安局的局长,带队组织警力依法查处此案,是在履行工作职责,在2023年9月15日之前李某条同志与白马渡村现任的所有村干部素不相识,9月15日后为了调查工作请村干部给予协助,只是工作交道,没有任何交情,不存在与村干部勾结夺其水产养殖场的事情。
    2、关于“李某条不经调查核实、无视证据竟让我投案‘自首’,并多次通过第三人‘传话’,就‘挖了粮田一事去自首’”的问题。此问题有部分不属实、有部分属实。不属实的是:“不经调查核实、无视证据”,自该案立案侦查以来,我局在持续努力开展侦查取证工作,已取得了大量证据,已有证据指向孙某萍涉嫌非法占用农用罪,有案卷证据材料为证。属实的是:劝其自首。近期,县森林公安局紧密开展补证工作的时候,孙某萍及其家人托关系人打电话给李某条同志,要求其从轻处理此案,李某条通过关系人转达孙某萍,如果自己占用了农田挖水塘就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力争宽大处理,如果没有占用农田挖水塘,就不必来投案自首。
    3、关于“所挖水塘没有占用一分粮田”的问题。从县自然资源局移交的鉴定意见反映,白马渡村“挖塘养鱼”涉及面积85.9亩,其中损毁基本农田面积11.98亩,造成耕作层和犁底层完全破坏,田间基础设施全部遭到损毁,排灌功能丧失,耕地质量损毁程度为特别严重。这一证据反映没有占用一分粮田的问题不属实。
    四、有关情况说明
    关于孙某萍提供的材料和反映的问题,县森林公安局均会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核实,不会发生偏听偏信的事情。

    目前该案件仍在办理中。
    在此,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道县网络信息化研究中心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