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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在微信朋友圈公开售卖烟花爆竹

时间:2024-02-08

涉及单位:公安局

地区: 湖南省,常德市,市本级

看到有人在微信朋友圈公开售卖烟花爆竹,涉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无证经营)。春节期间,也不允许放烟花吧!请相关部门从严从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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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常德市公安局 2024-03-06 10:11:42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获悉,现将结果回复如下: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由应急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经营数额超过五万元或者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则构成非法经营罪,由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一般由应急部门予以处理,若同时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或者涉嫌犯罪,再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常德市公安局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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