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25
涉及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区: 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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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2年8月在汨罗东投购置房产一套,因听信网络广告,认识并联系了汨罗市天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准备委托该公司进行半包施工。期间,该司就半包服务工艺、流程、及施工质量等方面大体情况进行了介绍,我们了解以后表示基本满意。之后,为了锁住优惠活动,于2023年2月19日支付2000元定金;随后,双方就半包价格进行了若干次商谈,最终商定半包价58636+瓷砖15000,双方约定半包总价73800元整,包括泥木水电油全套施工,且施工验收标准跟该司的标准样板间一致,故此,我又按该司要求于2023年5月21日再次支付一万元定金给该公司,前后合计向该司支付定金一万二千元整。
小区交房以后,经双方约定,我们于10月10日带上现金前往该司,准备按该司要求签订正式半包施工合同。但当该司将合同打印出来以后,我们发现临时增加一项条款,即我家面积115平方且两个卫生间,需要加收2880元一个卫生间的费用。而且,每一步骤都涉及细节繁多的所谓个性化施工,每一步都要另外加钱。这与我们之前多次商谈沟通好的价格条款不一致!我们当时明确表示不同意,也不接受任何加价!所以,双方没能如约签订施工合同。后来,与该司员工多次沟通要求退回定金,该司员工前后表态不一,直到最后一次说要扣除三千元才可以退还余下九千元定金,我们明确表示不同意,原因如下:
从头到尾,自始至终该公司任何一位员工:
①都知道我家的面积是115平方,而且是两个卫生间;
②该公司没有任何一位员工跟我们提过双方商谈好的半包价格只含一个卫生间;
我们10月10日那天是带着诚意,带着现金想着奔着去跟该司签订合同的!
但他们突然加项加价,首次提出115平方两个卫生间要加2880元,我们不能接受!
综上所述,是汨罗市天泰装饰公司违约在先,在消费者面前“玩套路”,先以所谓的低价优惠活动来吸引诱导消费者,故意隐瞒所谓的个性化升级明细,再借机肆意增加项目和价钱,所以,导致合同不能如期签订的责任完全在于天泰公司,由此而造成的后果理应由该公司全部承担!
由于天泰公司态度傲慢,加之市监局第一次调解时消费者不愿当面调解,故第一次调解终止。消费者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在领导人平台留言,并联系了潇湘晨报记者并发了报道。报道出来以后天泰公司意识到声誉受到影响,双方在市监局工作人员协调下两次调解,并出具了一份声明要晨报记者补发报道以消除报道对该公司的负面影响。但八天后天泰公司跳过市监局工作人员,直接联系消费者在确认没有被录音录像的情况下又要本人写一封道歉信并签名按手印,推翻晨报报道的内容,本人没有签字,故仍然没有达成一致。
故此,我现在请求上级领导和部门帮我做主,责成天泰装饰公司归还我的血汗钱,并于年前将一万二的定金全额退还于我!叩谢!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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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诉人基本情况及诉求
投诉人杨先生(152****0703),住汨罗市东投太阳城小区,投诉汨罗市天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临时加价拒退定金,希望该公司退还装修定金1.2万元。
二、办理情况
杨先生曾于2023年12月29日通过岳阳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投诉汨罗市天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希望该公司退费。2024年1月3日9点18分,我局工作人员致电杨先生了解情况后,表示拟组织现场调解,可与杨先生一同前往汨罗市天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调解。杨先生明确表示不参加现场调解,并表示可支付1000元作为劳务费,望工作人员代为沟通。2024年1月3日9点42分、15点2分、2024年1月4日15点26分、2024年1月6日10点40分,我局工作人员多次与汨罗市天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沟通,经沟通,汨罗市天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最终表示因已为杨先生提供了设计图纸等一系列服务,只差交费施工了,故要收取3000元作为服务费,且明确表示不同意杨先生支付1000元服务费的方案。2024年1月8日15点,我局工作人员致电杨先生反馈情况,杨先生明确表示不同意汨罗市天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处理方案,工作人员再次表示拟组织现场调解,希望杨先生参加,杨先生仍明确表示不参加现场调解。
因投诉调解过程中投诉双方明确表示无法达成调解协议,且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我局决定终止调解,并予以电话告知。
2024年1月8日晚,杨先生再次在了“领导留言板”反映上述事项。经与双方沟通,我局定于2024年1月12日15点组织双方现场调解。期间,杨先生联系潇湘晨报反映汨罗市天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拒退定金并进行报道。在现场调解过程中,汨罗市天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表示报道的情况不属实,希望杨先生对该报道进行删除或重新声明,之后再讨论退费事宜。而杨先生表示情况都是如实报道的,但愿意配合该司消除影响后再讨论退费事宜。
2024年1月17日、2024年1月25日,我局再次进行调解,汨罗市天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提供了道歉信模板,要求杨先生按模板书写签字,并进行刊登已达到消除影响的效果。杨先生表示不同意按照道歉信模板刊登。我局工作人员尝试多种方式进行调解,但都未能予以调解成功。最终,因投诉双方明确表示无法达成调解协议,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我局决定终止调解。
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9日
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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