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投诉常州康瑞世纪医院

时间:2024-01-19

涉及单位:常州康瑞世纪医院

地区: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

致常州市天宁区卫生健康局:监督人:罗铁虎;被监督人:常州康瑞世纪医院。

监督事由:2022 年 10 月期间,本人在对方接受治疗,本人在对方治疗花费15000 元,但是病情并未好转,还给身体带来伤害。对方的行为侵害了本人的合法权益,现要求对方退还本人的全部费用。一、对方故意夸大本人病情,非法收取本人资金,涉案金额较大涉嫌诈骗罪。经查,对方存在故意实施多余医疗的行为,构成诈骗罪、需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对方存在过度医疗行为,违反了《医师法》的相关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三十一条 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要、非法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对患者实施不必要的检查、治疗。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四)未按照规定报告有关情形;(五)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执业规范,造成医疗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基于以上事实和法律,特申请贵局介入予以调查处理或移交有管辖权的部门,依法查办该公司违法行为,为本人挽回经济损失。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未办理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