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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海南省临高县人民法院

时间:2023-12-19

涉及单位:海南省临高县人民法院

地区: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

一:本人在2023年12月19日14时14分在微信支付客服收到【依据法律规定及有权机关的要求,当前账户已被限制使用。执法机关:海南省临高县人民法院;文书编号:(2023)琼9024执保354号;联系电话:0898-28261245 。】之前并未收到任何裁定书,电话、信息提示。

二:本人拨打微信客服平台提供的电话(0898-28261245),一直都显示用户正忙!根本就联系不上

三:本人在2023年12月19号14时左右发现微信支付被限制,随后在微信客服收到[海南省临高县人民法院限制微信支付,文书编号:x282023x29琼9024执保363号,但本人未收到任何裁定书,及电话,短信包括纸质版或电子版文件。海南省临高县人民法院却依然违规强行冻结本人微信支付功能,在未对本人生活处境调查了解的情况下就违法冻结,本人日常生活,工作离不开微信支付,严重导致日常买菜支付都困难,对生活最基本的保障都没有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人户籍湖南省株洲市攸县皇图岭镇,常住地址湖南省株洲市攸县皇图岭镇,无论是户籍地址还是常住地址,均不在海南省临高县。综上所述,无论是遵循户籍地管辖原则,还是按照居住地管辖原则,海南省临高县人民法院对本案均不具备管辖权,请贵院解除我的微信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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