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17
涉及单位:宁远县人民医院
地区: 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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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2-17
涉及单位:宁远县人民医院
地区: 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
11.3日我月经没来去人民医院妇产科检查,并在并告知一直处于备孕状态,给我开了14项不孕不育检查(检查都做了三四天才做完),并告知我未怀孕,在我怀孕一个月时还给开了流产的药吃了六天。因为姜福英医生的误诊说我没怀孕导致我在感冒期间去诊所打了针吃了药。12.13日去人民医院和妇幼做检查,均经显示已经怀孕61天。现在本人和胎儿的情况未知,现在这种误诊已经给孕妇本人造成了很大的精神压力,给两个家庭也带来了很大的伤害。但是这种情况下该医生只是一味的逃避责任,已经三天没来医院上班,医院也是包庇该医生,一个劲的逃避责任。难道普通老百姓的权益就没有人维护了吗?难道普通老百姓就申诉无门?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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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湘问·投诉直通车》反映的“投诉宁远人民医院”一帖,我院已收悉,现就了解的情况回复如下:
网友,您是因既往月经不规则于11月3日来我院就诊,此次就诊距您末次月经已停经47天,接诊医师慎重考虑后予以完善相关检查。B超检查结果显示宫内未见孕囊,建议复查;血液标本HCG值:9.7IU/L,根据B超及HCG结果不支持早孕诊断。接诊医师根据检查结果为您开具了黄体酮胶囊(5天剂量)及调经中药6付。期间一直未来月经,未到医院复诊,直到40天后于12月13日,您发现月经仍未来,才来我院就诊,查HCG值,结果提示怀孕。在我院就诊服用的药物并未对您的胎儿造成影响。
医院接到您的投诉后,积极配合,已与您及家属在县医调委安排下多次调解,但均未达最终调解。医院建议通过司法程序裁定该事件的责任方。
宁远县人民医院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