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11
涉及单位:洞口玖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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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2-11
涉及单位:洞口玖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
本人于2019年1月12日在洞口玖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购买了一个地下车位,附件有销售合同和付款收据为证。时至今日才得知开发商并未取得车库预售证,车位权属仍旧存在争议,销售合同和消费者权益得不到保证,与其销售合同所说相差甚远,严重欺骗消费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受公平交易的权利”与第十六条规定“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我的诉求是要求洞口玖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立即全额返还车位款。
投诉人:梁良
联系电话:18163669136
投诉对象:洞口玖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1日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梁良
你好!你所反映的“洞口玖和开发商,虚假宣传,隐瞒消费者,违规售卖车位”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预售”是指商品或服务在正式进入市场之前进行的提前销售,洞口玖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投资建设的地下车位为现有的车位,因此不存在预售。
2、《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第四条:人防工程属于国防设施和社会公益设施,平时实行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战时由人民政府统一调配使用。因此,玖和住宅小区地下车位由洞口玖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所有、受益、维护。
洞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