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30
涉及单位:新宁县国土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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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30
涉及单位:新宁县国土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
实名举报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国土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新宁县扶贫办联合新宁县金石镇连村村支部书记杨菊新等人挪用扶贫专项款、贪污征地补偿款,欺骗国家,压榨农民,请求国家相关部门依法严厉处置相关人员贪赃枉法的行为,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举报人 :徐小莲,女,汉族,1963年3月27日出生,现年 60 岁,住址: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金石镇连村村 5 组25 号,身份证号码:43052819630327**** ,联系电话: 16616926551。
被举报人: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国土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新宁县扶贫办、新宁县金石镇连村村支部书记杨菊新等人。
举报事实
1、2017年5月9日,新宁县国土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与新宁县金石镇连村1组签订了一份《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协议书》,项目用地:新宁县崀山文化产业园项目建设用地,被征地单位:新宁县金石镇连村1组。协议约定征收水田92.7758亩,旱土5.3148亩,合计98.0906亩。征收土地位置:以征地红线图为准。征收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水田43000元/亩,旱土34400元/亩。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收购补偿费:水田2400元/亩,旱土1600元/亩,葡萄12000元/亩,苗圃12000-20000元/亩。以上征地的各项补偿费共计人民币伍佰捌拾万伍仟玖佰叁拾柒元整(¥580.59387万元)。
2、本次征地为农民集体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到70多户承包农民,协议只有包括村干部在内的12人在场签字处理征地事宜,其余60余户完全不知协议书的事情。在2017年06月28日,被征地农民收到了征地款,入账摘要为“扶贫”,单笔款项从几万到几十万不等,不符合扶贫款项支出要求,变相挪用扶贫专项资金。为此,被征地农民找到经办人员咨询为何征地收到的是“扶贫款”,结果遭到经办人员抢走所发的存折,部分农民拼命保护存折未被抢走,去银行打印存折记录时被银行没收,试图掩盖违法事实。
3、“扶贫款”是中央为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专用款项,是贫困村民的“保命钱”,专款专用,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和变相使用。新宁县国土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新宁县扶贫办联合新宁县金石镇连村村支部书记杨菊新等人,不公开透明处理农民永久基本农田,挪用“扶贫款”,贪污征地补偿款不知去向,作为国家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知法犯法,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所颁发的《刑法》、《农村扶贫开发法》、《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4、政府在征收农民集体所有永久基本农田后,未给到被征地人留用地,也未给到被征地人购买养老保险金优惠政策,购买金额如下:2014年52681.60元,2017年97020元返31000元,2020年109188元返35000元,已经在购买职工保险的无任何补贴,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5、2014年我家被评为“贫困户”,但从未得到任何政府部门给予的贫困补助和支助,也了解到其他贫困户是同样的情况,由此可见,扶贫专项款被政府相关人员及村干部联合挪用并贪污征地款,请求中共中央、湖南省相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不法分子及其关系保护伞,杜绝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破坏永久基本农田、挪用、贪污专用款项等违法行为,为民除害,为国排忧,以彰显法律的庄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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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你好:
关于“实名举报新宁县相关部门、连村村支部书记杨菊新等人挪用扶贫专项款、贪污征地补偿款”的网帖我镇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因新宁县崀山文化产业园工程项目建设的需要,需征收金石镇连村1组土地。2016年,新宁县国土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入该项目的前期调查测绘数据,数据张贴到本村、组进行公示,无异议。2017年5月9日,新宁县国土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与连村1组签订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协议书,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款,由县征收领导小组委托新宁县农商银行付款到个人账号,由于农商银行工作人员操作失误,误将在摘要应写明为征地款的写成扶贫款。
新宁县金石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