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14
涉及单位:医疗社保局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时间:2023-11-14
涉及单位:医疗社保局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
本人由于社保记录只有1-9月份,10月份目前暂时没有上交(北京社保都是这样),村里的基层干部就说十月份断缴,需要补交或开证明;此外本人是公费医疗单位,因此没有医疗保险的账单,非得要求开证明,证明自己是公费医疗单位人员。程序如此繁琐,为了完成上级交代的任务,不断的催促。请问程序为何如此死板,不能考虑各个地方社保上缴形式不一致,仅仅只是十月份未上缴,便认定断缴,此外落实工作单位之后为何不能简单一点,没离职单位肯定会落实社保,为何需要一直开证明,不甚理解,望解答。请给基层员工多点关怀,把程序卡那么死的意义在哪里?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农村医疗保险”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规定,“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我们提倡城乡居民要以户为单位实现全民参保缴费。
《湖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医保费”,“用人单位和职工欠缴费用超过 3 个月,按暂停参保处理。”因此,若本人确系公费医疗单位人员,可要求单位及时足额缴纳职工医保费,然后出示单位参保缴费证明,即可不再缴纳城乡居民医保。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如我们的答复有未尽之处,请致电0739-8242606。
隆回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16日
网友你好!留言收悉,已转职能部门处置。
邵阳市委网信办
2023.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