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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御溪湖畔物业乱收费

时间:2015-05-06

涉及单位:郴州市苏仙城建御溪服务责任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

御溪湖畔原属于郴州市环卫处单位集资房,由于开发商的原因,我们2006年集资,知道2014年才收房,由于经历了一个抗日战争的时间之久,大部分业主无奈也只有在任何验收的前提下和不合理收费的情况下,无奈收房,小区消防验收没有,休息娱乐设施也没有,绿化简直不值得一提,规划也改了,2015年,黑心物业为了赚钱居然开始收停车费,地面原公共部位,以及原来规划的篮球场,被改成停车位,出售或出租。买了房不租车位或者不买车位者一律按外来车辆临时停车标准收费,天理何在…辛辛苦苦买房不容易,好不容易买个车,现在还要给车子租个位置,还让人活吗?御溪湖畔物业,强制业主购买车位,租车位,并且租车位的价格贵的离谱,毫无依据,需要场地租赁费,场地都是我们业主的,凭什么你们物业来收?公理何在?把我们公摊面积的地方租给我们业主?你有这个权利吗?难道现在都没有公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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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华声在线郴州分站 2015-06-23 09:09:04

      郴州御溪湖畔小区物业最近突然出规定:要求业主购买车位,否则不让车子进小区。据调查,该小区改建的地上停车位原用途是做绿化,且其改建并未通过审批。

      “地上停车位一个卖10万元,不买就不让进小区。”近段时间,郴州市御溪湖畔住宅小区物业毁绿铺砖建地上车位,并公开出售,价格高达10万元,并规定不购买车位者今后将不得开车入小区。

      【物业规定】

      不买停车位不准进小区

      5月31日晚上7点,住在郴州市御溪湖畔小区的杨先生开车回家时发现小区大门口堵了10多辆车,下车一打听,原来是小区物管公司的保安不准进,理由是他们没买车位。于是,双方就在小区门口僵持着。

      杨先生告诉笔者,以前他们都是在小区里停车的,出入都很方便。近段时间物业突然规定:必须买车位,否则不能进小区。“地上车位一个10万元,地下车库12万元不等。”

      业主们认为地下车库购买凭自愿,但是修建的地上车位用的却是居民用地,物业没有权力出售收费。“地上停车场用地本来就是居民用地,居民有处置权,因为业主不买车位就不给门禁卡,这种类似强买强卖的霸王条款实在让人愤怒。”杨先生激动地说。

      【记者调查】

      公共绿化用地改建车位

      近日,笔者在该小区看到,由于刚交房不久,大多数业主都在忙着装修,小区内绿化、路灯等基础设施还未完善。但是,在每栋楼附近,地上车位基本上都规划好了,镂空石砖铺设的车位上画着白色车位线,每个车位中间还留有地锁砖。地上车位停着不少车辆,地下车库也是基本停满车辆。

      在小区显眼处有一块物业放置的警告牌:“没蓝牙卡的禁止停车,后果自负”。业主王先生无奈地说,他已经购买了地上车位,“不买的话物业说以后不让车进小区,没办法,只好买了。”他说,自家买的车还不到10万,一个车位就赶上车的价格了,况且还是个地上车位。

      随后,笔者以业主身份来到小区物业咨询车位事宜。一位姓曹的女负责人说,地下车位已经全部卖光,只剩地上车位了。当笔者问,为何公共用地改建的车位还要这么贵。她表示,这个和价格都是由开发商决定的,物业只是代为出售管理。

      笔者在郴州市规划局调查获知,该小区规划图显示改建的地上停车位原用途是做绿化,且规划部门没有审批过其更改用途。

      调解

      开发商:收330元/月停车费 业主:收费太高

      6月1日上午,郴州市房管局物业科曹科长说,御溪湖畔小区强制收费的事情房管局已经知情,5月29日已经开了一场调解会。业主对物业没有通过业主大会就要求强制购买车位感到很愤怒,开发商态度也比较强硬。经协商,开发商同意业主可以租借车位,每月租金280元加卫生费50元,但业主认为郴州地区其他小区没有租借车位这种事,且收费太高予以拒绝。

      笔者查询郴州市实施的《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文件得知,规划停车场的场地占用费指导价格标准为大车180元/月,小车120元/月。

      华声在线金牌律师刘任文指出,《物业法》明确规定,小区的公共道路属全体业主所有,业主有权将车停放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上。“该小区物业没有权力不通过业主大会私下改变场地用途。即使改变了也是优先业主使用,业主有权力决定自愿购买或租用。更重要的是,不购买车位不能成为阻止业主进入自己小区的理由。”

      此事目前还处在调解阶段,本网将继续关注。

      华声在线郴州分站 2015-05-13 15:5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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