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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邵阳县下花桥镇政府领导乱作为的举报

时间:2023-08-25

涉及单位:邵阳县下花桥镇政府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邵阳县

本人吴贤广,男,现年74岁,复员军人,家住邵阳县下花桥镇五里村大屋二组。在当今法治社会,阳光政府的大环境下,我实名举报下花桥镇政府目无法纪、胡作非为,歪曲党的政策,败坏党的形象,破坏干群关系,肆意损毁村民私有财产,暴力执法,利用恐吓语言,骗取手段诱使年老体弱老人就范,恳请党委政府领导主持公道正义。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6月14日下午约2—3时,下花桥镇政府干部黄**、周**一行带领拆除工作组以危房拆除的名义,在没有合法正式通知和执法手续的情况下,气势汹汹将本人五里村的老房子暴力拆除。当时我和我老伴哭天喊地,跪拜求情,请求给予一点时间让把屋内的木料,农机及生产工具搬离出来。他们都无动于衷,在屋内还有本人农具、家具等私人财产的情况下将其房屋强行拆除,甚至四人一组抬起并威胁本人,限制本人人身自由抢夺我手机限制拍照取证。此次强拆本人房屋事件中,现场工作人员不仅将本人祖宅强行拆除,还连同损坏本人用作生产的农机农具、优质木料、雕花木窗及家用电器等私有财产,一度造成本人秋收农忙期间没有打谷机可用的情况。以至于本人在去年秋收期间还需借用他人打谷机,对本人生产生活造成巨大损失。其恶行令人发指,非法暴力行政,行为极其恶劣。

一年以来本人多次与下花桥镇政府相关工作负责人进行交涉,在此期间本人一直保留被拆除房屋现场等待处理,并已留有多段相关沟通录音。但下花桥镇政府相关工作负责人懒政怠政,始终没有给予本人明确解决方案,遂向上级领导反映情况,恳请党委政府主持公道正义。

二、违法乱纪及影响

1、房屋不属于专项整治范畴

一是房屋属青砖及砖混结构,具有继承权,并产权清晰。(见附图三)

二是房屋不处于城郊结合部,城中村,学校周边、镇区(集镇)拆迁安置小区、景象区等人员密集场所,是用作生产经营的自建房。

三是所属房屋由本人不定时打理居住维修,从未用于出租、商业经营及其他商业用途。

2、无视法律、暴力行政

一是在该事件发生之前,相关工作人员没有与本人正式交流,并无正式书面通知告知本人,从未出示过知情同意书,房屋鉴定书等合法文件。

二是房屋从未被定性为危房、违建房,更不属于“空心房”。

三是下花桥镇政府工作人员黄**一行仅凭个人主观判断,没有现场技术勘察,也没有按照政策规定对房屋定性,更没有在群众中进行走访,一意孤行,暴力拆除,涉嫌违法行政、违规执法。(见附图一)

四是《邵阳县政府2022年农村“空心房”整治实施方案》(邵政办发〔2022〕47号)明确要求整治对象户要自愿配合拆除,并出具拆除房屋的承诺书,然而下花桥镇政府黄**一行带领拆除工作组肆意而为,目无法纪、知法犯法,随意损毁老百姓房屋并夷为平地(见附图二),造成巨大损失,严重侵害群众的利益。

三、诉求

1、为挽回党的形象,强烈要求下花桥镇政府干部黄**一行及相关人员公开向我们赔礼道歉。

2、要求下花桥镇政府赔偿本人被拆房屋所有财产损失并恢复房屋原状。

3、请求上级领导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处理相关责任人员并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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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下花桥镇人民政府 2023-09-05 10:48:05

      尊敬的吴贤广网友:
      您反映我镇政府干部乱作为的问题,我单位已收悉,现将调查情况通报如下:
      2020年以来我镇全面启动空心房拆除专项行动,五里村委会按要求在村里公示栏张贴了拆除公告并及时召开了党员组长会议,要求党员组长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上门宣传、走访、做思想工作、对需拆除的房子进行了摸排告知。同时根据上级政策要求,镇、村组织专班人员对无劳动力的拆除户、拆除任务较重户无偿提供劳务,把拆除户需搬运的财产全面进行转移并保存。您现住下花桥镇五里村大屋二组,系邵阳市双清区化纤厂退休职工,户口并不在五里村,只有您妻子赵**一个人户口在五里村。2016年您妻子赵**在S223公路旁改扩建了一座混砖结构三层房子,占地近200个平方,建筑面积500多个平方(附件1)。您反映的已经被政府拆除的老房属于:“一户两宅或多宅”多出房屋、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破烂不堪“危旧房”,按照邵政办发【2022】47号文件属于拆除范围内的房屋详见(附件2)。房屋拆除前村干部刘**多次到您家进行政策宣传工作,五里村驻村帮扶工作队长方**、驻村第一书记徐*、驻村干部周**分别于2022年6月7日、10日到您家找到其老婆赵**做思想工作,告知该老房按政策必须拆除,要求其在6月12日前拆除、清理到位,期间因担心政策宣传不到位,特要求村干部刘**通过微信联系您女儿将相关拆除政策告知您本人,驻村第一书记徐*也通过电话联系您女儿告知相关政策,请求您女儿回家来做通您们夫妻工作,配合村里拆除该房屋。您女儿当时也答应回来做好工作,让我们给她两天时间,她一定回来做好工作。
      2022年6月12日驻村干部周**和第一书记徐*到您家老屋现场发现您女儿和您正组织民工对老屋进行非法加固,没有根据之前沟通的约定,配合拆除旧房。发现此情况周**和徐*当场制止加固行为,要求所有人员撤出,停止施工,村里将会组织人员对房子进行立即拆除。您女儿当时立马表态不再施工,会马上清理好所有财物配合政府拆除工作。
      2022年6月14日我镇党委副书记唐*,政协主席黄**组织镇空心房拆除专班人员到五里村查看空心房拆除进展情况,到达您老屋现场时发现您和您女儿又组织人员在对其房屋进行非法加固,当即责令立即停工,并告知今天已到拆除时限,所有施工人员、施工工具撤离现场,并组织人员对您老屋家里的财物进行搬运清理,清理完成以后,挖机进场进行拆除。
      综上,您老房属于:“一户两宅或多宅”多出房屋、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破烂不堪“危旧房”,按照政策应该拆除,在对您老房拆除之前,镇、村两级干部在事前已多次宣传发动,并多次上门告知您本人及其女儿您女儿空心房拆除相关政策,在拆除过程中,您与其女儿您女儿答应配合政府的拆除工作,但期间又多次对旧房进行非法加固,不配合政府拆除工作,对抗政策,暴力抗法。工作人员对您老屋家里的财物进行搬运清理,清理完成以后,挖机才进场进行拆除。期间您、您女儿、赵**三人多次多次冲击拆除现场,阻止拆除工作,考虑到安全问题,现场政府工作人员对三人进行了临时的劝阻,在确保其人生安全的情况下继续进行拆除工作。整个现场拆除工作当中,工作人员都是严格以安全第一,文明执法、人性执法为基础的条件下进行,并未采取任何过激行为。
      下花桥政府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对您“空心房”拆除,您反映情况不属实,其提出的要求赔礼道歉、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诉求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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