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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南郡新干线小区内违规建设垃圾中转站

时间:2023-08-21

涉及单位:怀化市规划局

地区: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

怀化市南郡新干线小区开发商2023年7月在南郡新干线小区内破坏中央花园建设垃圾中转站,根据购房合同第十三条约定:出卖人承诺按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该商品房项目,不擅自变更建筑设计,如确需变更出卖人既开发商需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既业主。我们买房的时候是17年,规划上小区中央花园并没有垃圾中转站,现突然建垃圾中转站并没有书面告知已买房业主,属于实质性合同违约。据已到怀化市规划局询问该垃圾中转站情况的几位小区业主反映该垃圾中转站已通过规划局审批同意,根据《规划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若规划主管部门未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听证征求业主的意见,而做出了更改规划的许可,业主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规划批准系违法行为,向作出批准决定的行政机关主张赔偿。可以确定的是规划局并没有组织任何形式的听证会征求业主意见,在全小区业主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既破坏绿化开始动工,请问怀化市规划局相关人员对该规划变更的审核通过是否属于违规和乱作为的行为?是否应该对相关审批人员进行追责?

小区中心花园建设垃圾中转站,恶臭熏人,污水横流,老鼠苍蝇到处都是,小区业主已无法想象建成后会对已买房业主造成怎样可怕的影响,我们全体业主强烈要求撤销该垃圾中转站,恢复绿化,请相关部门为民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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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怀化市委网信办 2023-08-28 15:25:41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关于南郡新干线住宅小区内破坏中央花园建设垃圾中转站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南郡新干线住宅小区规划方案于2014年5月经规划审批,审批通过的规划方案中明确在中心花园西北侧设置有公厕垃圾站。南郡新干线1—7号楼优化方案经怀化市城乡规划技术审查会第10次会议审查通过,并于2018年7月2日—7月10日在怀化日报、项目现场及我局官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批前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相邻利害关系人异议,2018年8月依法依规按程序规划审批,其中小区公厕垃圾站由原中心花园西北侧调整至中心花园西侧靠近小区西侧通道。该公厕垃圾站属于小区配套设施,仅服务于小区居民,建设公厕垃圾站后小区物业对小区生活垃圾应进行有序管理,为小区居民提供舒适的生活环境。综上所述,该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我局也依法做好了相关信访答复工作。后续,我局会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结合你们反映诉求和小区实际情况对该项目的建设进行跟踪管理。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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