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27
涉及单位:天元区人民法院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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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7月20日收到微信提醒,依照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文书编号:(2023)湘0211财保107号限制腾讯微信支付功能。7月25日收到短信受理通知书。仅因经济原因,暂时无力偿还网贷平台欠款。并且受理通知书文本极其不正规,包括姓名!!致电法院,询问情况,也了解我应该没听过对方公司名字,并且提供对方手机号码,要求我自行了解情况!是否可以认为法院配合不合法催收!!已经对我个人生活带来影响和极其不便!现投诉要求立即撤销其支付限制功能!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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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院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人调查核实,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因您涉及一起借贷纠纷案件。借款人与原贷款人签订了《贷款合同》,该合同约定“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可将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提交债权人(如债权发生一次或多次转让的,债权的最终受让人为债权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经过多轮债权转让,债权人现为株洲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借款人逾期未归还借款,该公司向我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一、关于我院管辖权的问题:株洲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为株洲市天元区,根据合同约定,由我院进行管辖。
二、关于我院文书送达的情况:因株洲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诉前保全所涉及的借款人有2000余人,我院文书送达是通过邮件送达系统进行一一送达。由于同时创设送达任务,导致送达系统出现拥堵,送达出现延迟,目前送达已全部完成。
三、关于我院电话接听的情况:因被保全的人数较多,借款人同一时间打入电话,导致电话占线,也一度造成电话线路瘫痪。出现该情况后,我院及时处理,目前电话接听顺畅。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