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4-21
涉及单位:隆回县林业公安厅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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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4-21
涉及单位:隆回县林业公安厅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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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简彩云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
2010年4月13日,简彩云首次向隆回县森林公安局反映其前夫王辉益在2007年偷砍其责任山林木一事之后,简多次到省市上访,要求森林公安局立案查处,赔偿其损失。我局对其反映的信访事项高度重视,多次派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及时对上级有关部门和当事人进行了书面回复。具体情况如下:
一、信访诉求隆回县周旺镇中学教师王辉益(其前夫)于2007年趁其不在家,偷砍盗卖其责任山中树木300多棵,得赃款2万余元,请求县森林公安局立案查处(同时到市森林公安局上访),并责令王辉益退还现金,赔偿其因此事而奔走的一切损失。
二、我局调查情况我局接信访人简彩云的报告后立即安排专门力量进行了调查,情况如下:
1、对简彩云、王辉益所在的大柱村2组村民进行了调查。村民反映王辉益在老家大柱村住的时间很少,没有在家卖过树。
2、对简彩云反映的李家山、背地山、罗岭山、师家山均进行了现场察看,因时间太久,现场采伐树蔸痕迹已无法确定。
3、对王辉益进行了问话。王辉益反映说没在山中砍伐和卖过树木,并反映与简彩云离婚时,签了离婚协议,协议上写明一切夫妻共同财产归王所有,山也归王所有。
4、对简彩云本人进行了问话。简彩云反映王辉益在2007年67月,砍伐了李家山、罗岭山、师家山等山场的树木,但不知具体数量,简彩云承认没进山场察看,估计是300多棵。进行问话后,简彩云拒绝在笔录上签名。综上所述,经初查和多次复查,简彩云信访诉求因无事实证据依据,我局对其立案请求不予支持。建议周旺镇政府对上访人进行说服劝解工作,以达到息访目的。
隆回县森林公安局
2015年5月5日
记者从隆回县纪委了解到,报社总部的函,纪委已收到,纪委陈书记很重视,并做了批示。目前,正在督办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