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21
涉及单位:交警大队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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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2-21
涉及单位:交警大队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
2023年2月21号下午6点在邵阳市五一南路天桥底下,我骑电动车右转,在两个人都戴好头盔,没闯红绿灯,有车牌的情况下,突然被交警拦下,说不准搭乘12岁以上的人,要罚款开罚单,一脸懵逼!之前是没戴头盔要罚款,后来是不走非机动车道,再者是坐车的人要戴头盔,现在是不准载12岁以上的人!请问,一个普通的老百姓会经常关注这些法律的条条框框吗?我说最近怎么马路上多了这么多交警,原来是出来抓收入了!没有警告,很多人在那被拦下都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因为坐车的人也都是戴了头盔的!仅这一个口子的交警罚钱,其他路口的都是说戴好头盔就可以了。打12345投诉,接电话的人也很屌哦,呵呵,果然官官相护!明明可以抢的,非要找个为你安全着想的借口来要!之前我因为路政修路他们没放警示牌摔了一跤缝了5针都没想到去投诉!希望当官的给我们老百姓一条活路,一个月工资才3000,一会这个罚款一会那个罚款的,还要不要别人活了?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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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网关于网民在《投诉直通车专栏》发布的“2023年2月21日电动车违规载人被处罚”的信息,我大队已于2023年2月22日收悉,我大队领导高度重视,已对该网帖反映的情况进行认真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经与执勤中队中队长了解,发帖人说到执勤民警辅警态度不好,大队非常重视,专门安排专人对此事展开了调查。在调查中,我大队民警在广场五一南路路口正常执勤,在执勤执法中发现发帖人驾驶电动自行车搭乘了一名12岁以上的乘客,执勤民警对发帖人口头告知了其违反《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三十三条第八项:“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之规定,执勤民警依法依规对发帖人进行了处罚。经调查核实,有现场的执法录像大队执勤民警在整个执勤过程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温馨提示:为了你我他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交警部门也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驾驶电动车不要载十二岁以上的乘客,搭乘六岁以下的要安装好安全座椅。 在此,我们也衷心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