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11
涉及单位:冷水滩区市场监管局
地区: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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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2-11
涉及单位:冷水滩区市场监管局
地区: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
本人于2022年10月26日购入一辆中华V7。经营地点冷水滩区珊瑚路229号荣驰汽贸。购买时销售方告知我车辆是库存准新车,后排坐垫一处划伤,其他没有任何问题,并且写入购车合同。我于10月31日收到车辆。收车当天发现大灯日行灯已经有泛黄迹象,顶棚有一处污渍。之后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该车尾翼扰流板变形,引擎盖漆抛过光。由于行驶中风燥过大,1月8日检查驾驶门,发现4个驾驶们均不同程度脱胶,尤其副驾驶门烤漆装饰板,已脱胶变形。随后在检查尾门时,发现尾门铰链螺丝和尾翼小螺丝均有拆修痕迹,尾门属于车辆结构安全重要部位,结合车辆出现多处购车前销售方未告知的问题,现投诉经销商以次充好、售卖有质量问题的车辆且未提前告知,涉嫌欺诈消费。请有关部门依法核实查处。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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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去该店进行了调查核实,被投诉人向工作人员提供了双方签订的“二手车买卖合同”、二手车“事故排查检测”申请及报告和情况说明,现回复如下:
一、被投诉人销售的车辆是一辆库存准新车作二手车销售的,在合同和微信中已经跟您进行了说明,在双方都接受的情况下,自愿交易的。
二、经了解,您购买的这台车的新车裸车价格是13.19万,落地价包括购置税、保险,上牌合计14.57万元。而被投诉人是按二手车的价格8万元进行销售的,并与您签订了《二手车买卖全同》,被投诉人还负责包牌包税。
三、在双方达成购买意向后,您向被投诉人支付了定金,并按照双方约定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永州268V冷水滩检测点)对该车进行检测,通过了268V买车无忧检认证,出具了事故排查检测报告,证明了这台车不属于事故车辆、泡水车辆和过火车辆,而且也不存在做油漆、翻新等问题。
四、在付款方式中,双方也约定了预留5300元购车款,在您验车满意并接收车辆后再支付给被投诉方。据被投诉方反映,因您在接收车辆后发现日行灯有点发黄,扣除了被投诉方600元货款,实际付给被投诉方购车尾款4700元。
五、通过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信息反映,您购买该车已经使用了三个月,期间并未反馈有相关问题。
综上所述,您的车辆情况该店已经在销售前进行了说明,并按照二手车进行销售,同时依据约定进行了检测,在您清楚车辆情况并且满意后才支付了购车款,并不存在以次充好、售卖有质量问题的车辆且未提前告知、涉嫌欺诈消费等问题。(相关证据材料附后)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