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01
涉及单位:洞口县人民法院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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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2-01
涉及单位:洞口县人民法院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
2016 年9月 21 日,洞口县人民法院审理王瑞吉与曾纪云民间借贷纠纷案,作出(2016)湘 0525 民初 628 号民事判决。因曾纪云一直未履行义务,王瑞吉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2019 年 5 月6 日作出(2018)湘0525 执恢256号执行裁定,将被执行人曾纪云所有的位于高沙镇中和街居委会三建房屋筑公司高武路 200 号房屋作价 381200元,交付申请执行人王瑞吉抵偿借款本息 255427元、诉讼费 5800元、评估费10000元、执行费 3650.75 元,应交余额 106 822.25 元,2019年4月已如数缴纳给法院,法院也如数收到以上款项。裁定书载明该房屋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王瑞吉时起转移。2021年8月6日,依王瑞吉的申请,洞口县人民法院作出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年9月3日,王瑞吉依据该执行裁定书取得了湘(2021)洞口县不动产权第 0005264 号产权证。整个过程中,包括拍卖,抵债,法院始终未让曾纪云腾空房屋,根本没有做过这个工作,至今被执行人曾纪云携其女儿仍然住在房子里。2021年10月我要求强制执行,法院说要找两家商量,希望给曾纪云一点时间,在法院的主持下,对方答应2个月之内搬出去,但是到了2个月期限仍然不搬,又碰上过年,法院说年后办这事情,年后法院推三阻四,说没有执行依据,说这个房子判给你们已经执行完了啊!一会说要不你们再起诉,可是去立案庭,不给立案,说属于重复起诉,让直接找执行局,执行局说没有执行依据再重新起诉吧,这样来回跑了多次。万般无奈,终于立案成功,2022年8月15日,法院作出(2022)湘0525民初1686号民事判决书,责令曾纪云搬出,否则将强制执行,判决生效后,我们又申请强制执行,直到今天,法院仍然无动于衷,沟通了无数次,法院人员说他们要开研究会,又要这个领导同意,一会又是要给领导报告,一会又是工作人员阳了,人数凑不齐。我们反复请求,法院一会又说被执行人没有地方住,让我们出钱给他租房子,我们听信了法院的工作人员的要求,出了钱给租了房子,实际上法院将曾纪云剩余的钱划扣给了别人,并没有预留出执行所需要的费用。即使我们出钱找了房子,法院还是不执行。2023年1月12日,给执行局工作人员肖云打电话也没有明确的回复,让给一把手打电话,院长唐凌峰的电话根本无人接听。如今还没有明确的解决方案,法院的做法实在令人心寒,一次次地哄骗老百姓,红网投诉也无用,现在又拖了一年多了,年前电话打不通,又拖到现在,这两天给院长唐凌峰还有肖云打电话无人接听,又这样被拖延了一年多的时间。直到今天,还是没有得到任何回复,没有任何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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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情况说明
王某与曾某物权保护纠纷一案,因案情复杂执行难度较大,需进一步调整制定新的执行方案,目前案件仍在加紧办理当中。该案执行人员电话均可正常联系,案件当事人也可选择到院与办案人员进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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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人民法院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