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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市检察院告知书这样给我不合适

时间:2022-12-09

涉及单位:邵东市检察院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

邵东市检察院告知书这样给我不合适

领导好!

我2022年9月29日被邵东市检察院禹益德检察官迅问,但他审查期限告知书日期为2022年8日31至9月30日止,那就是我29日第一次迅问后过一天就结束审核期限,还我一直在家等候的,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啊!

另外程序和职责失职渎职有:

1,犯罪嫌疑人起诉权利义务告知书没有迅问前告诉我学习看好?只要我签名带回家看!

2,在检察院迅问时录音录像没有提醒告诉我一下,迅问有规定应该告知对方的义务。

3,做为人民检察官,工作态度非常不好,不耐烦,不听我申诉筝等急急叫我签名完事就行,完任务的对待案件!

以上反映句句实话,望大领导重视,因检察官一时工作失误,让老百姓一世受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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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邵东市人民检察院 2022-12-15 19:57:28

    网友您好:

    接到反映后,本院组织对该案办理情况进行了核查。

    9月27日前,本院工作人员曾多次联系两位当事人,期间发现其中一人电话号码为空号,另外一人电话无人接听,因此无法联系到两人,办案期限告知书无法第一时间送达。

    9月29日,两位当事人在本院接受讯问时,有值班律师在场;自本案移送至本院至今,检察工作人员依法、依程序履行检察职能,无违法违纪行为。

    10月9日,其中一位当事人到达本院,工作人员再次对其进行了释法说理。

    12月13日,本院承办人再次线下联系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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