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7
涉及单位:出租车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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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2-07
涉及单位:出租车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
2022年12月7日从金华南路到耒阳西站通过滴滴打到车牌号为湘DX8279出租车,到目的地后发现发票与实际支付金额不符,发票金额为19,实际收取28,司机解释因为滴滴平台收取服务费,后于滴滴平台核实并没有收取任何服务费,作为第一次来耒阳出差感受非常不好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尊敬的网友:
您发布《耒阳出租车多收钱》的网帖我局已收到并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调查情况
(一)经查,您是12月7日通过“滴滴”平台呼叫的出租车,从“花之妍女子美容养生馆”至“耒阳西站”,“滴滴”平台系统显示全程车费为28元,出租车接上您后,行至耒阳市“西湖游园”附近时,你要求司机为您打印一张发票,司机于是打开发票机,从“西湖游园”行至“耒阳西站”发票金额为19元。
(二)经了解,当时您就已与司机就此事达成了一致,司机为您打印了两张车载机打发票,总金额38元,且其后因您投诉,司机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又退还了您9元车费。
二、处理情况
(一)出租车运行费用由“滴滴”公司后台自动生成,未发现人为更改的情况,也未发现出租车方存在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问题。
(二)出租车司机在本事件中一直积极与您沟通并配合有关部门的工作。
耒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2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相关部门核处。
耒阳市委网信办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