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4
涉及单位:常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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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2-04
涉及单位:常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
尊敬的领导你好!11月26号晚上十点左右我顺路回深圳,首先有一个人叫人用平台哈罗顺风车下单去广州的,接到人马上取消订单,(俩个男的上车一点行李无,我也没有问他要钱,他俩个人先付400元给我的),这个就有证据,乘客上了车再指引我怎么走怎么上高速,快到高速,他打电话给他同伙,说马上到了,当高速路入口没有设卡,和查车标志,执法人员一下冲出来拦截车,我还急刹车,为什么拦截我的车不查车违规,而直接说查非法营运了,也查了我行车轨迹只有一次,而我路过一次罚款一万,觉得好冤[流泪],我签了自己没有违法的承诺书[流泪],心有不甘,其次哈罗平台顺风车合乘属于合法的,为什么硬要非法营运了,现在顺风车在各地方是合规的,如果是这样,下个单就可以钓一个准一个,我觉得对社会不公平,就得不到人与人互相信任,望领导能调查,撤销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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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你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移交常宁市交通运输局调查处理,经查该案件由高速交警移交,调查处理均依法依规,不存在钓鱼执法问题。具体情况如下:2022年11月26日晚上22时45分,衡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到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衡阳支队衡南大队彭队长的电话,要该大队派人去常宁高速进出口接收他们在执法检查中查扣的涉嫌非法营运载客车辆,该大队执法人员罗华、尹长胜立即赶到常宁高速进出口,按程序接收了交警现场移交的湘DWU705小型客车及现场调查证据。
调查取证、案件处理情况:交警现场查扣时,该车载客四人,其中雷某、周某是从常宁上车的,通过微信支付,俩人车费400元给李天喜,刘某是从常宁上车到达深圳光明区目的地后约定支付当事人李天喜160元,还有一名乘客是在祁东上车的约定到达深圳光明区目的地后支付车费400元给李天喜。通过调查,当事人李天喜驾驶湘DWU705小型轿车当场没能提供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车经营活动,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八条之规定。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车是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衡阳支队衡南大队移交该大队的涉嫌非法营运车辆,不存在我大队执法人员钓鱼执法。我大队执法人员经调查认定该车违法事实清楚,违法证据确凿,依法依规按执法程序作出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行政罚款10000元的决定。
常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