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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市生态产业园故意不落实老百姓房屋拆迁的地基安置达六年之久

时间:2022-11-22

涉及单位:邵东大禾塘街道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

我叫黄永亮,邵东市大禾塘街道同意村一组村民。六年之前的2016年10月邵东市生态产业园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征收并拆迁了我们一家九口人四户的房屋。按照当时我们一家四户与该公司签订的拆迁补偿及安置协议,我们一家四户可以分别得到两间门面共计八间门面地的安置补偿。

协议生效后,我们一家三户彭元英、黄乾坤、黄兵权的门面地补偿均己落实到位,唯独本人的安置地不予落实。由于当时本人还在上大学,也没时间回家与该公司进行论理。

现在本人大学毕业后,回到家一无站身之地,二无补偿地基,找到邵东市生态产业园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要求落实补偿地基,该公司要我去找大禾塘街道办,而大禾塘街道办又要我回家找村委会,这三个单位不知我去了多少次,而他们相互踢皮球,始终不给我答复和解决的办法。在毫无办法的情况下,我只好向上级领导和新闻媒体求助,希望上级领导和媒体为我这个穷书生做主,给我一块站身之地吧!万分感谢!

邵东市大禾塘街道同意村一组村民    黄永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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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邵东经济开发区 2022-12-15 09:50:07

    尊敬的网友:

    关于您提出的“邵东市生态产业园故意不落实老百姓房屋拆迁的地基安置达六年之久”的问题,现做如下回复:

    您为同意村一组村民,您家里的房子于2016年12月31日与湖南邵东生态产业园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征拆协议,房主为彭某英(您的奶奶),协议中约定选择的是重建安置方式,安置了4个户头为彭某英、黄某坤、黄某亮、黄某权,每一合法户安置两间安置地。

    根据邵生发〔2009〕1号《湖南省邵东生态产业园拆迁集体土地上住房安置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点规定:被拆迁房屋的安置以户头为单位,原房主原则上为一个户头,合法结婚成家和年满30周岁尚未结婚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为一个户头。您在2016年12月31日签订安置方案时提供了结婚证,配偶为谢某华,因此当时按合法自然户签订了两间安置地的安置方案。

    2022年9月邵东经开区、大禾塘办事处在同意村实施抽签分配安置地,按三榜公示的工作要求,在一榜公示前对所有签订安置方案的分配对象的安置资格进行审核,但在民政局未查到您有婚姻登记的信息,2022年9月在公安户籍核查到您的户籍不在本村,于2010年8月迁出,毕业后也一直未迁回原籍,且在2016年12月签订安置方案时您也未满30周岁不符合一个户头的安置资格。综上原因,大禾塘街道、经开区及同意村安置分配领导小组查实2016年12月您提供的婚姻登记为不实的,户籍不在本村,不予安置,同时对于您安置方案签订后领取的租房费、过渡费、超期过渡费、电费补助予以追回,不能参与安置地分配。

    湖南邵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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