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6
涉及单位:炎陵县政府,株洲市卫健委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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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县卫健局依申请不作为
事实与理由
1.关于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中医院篡改病历的违法违规行为中,我只是在法院核对病历的时候 发现有两份不同的入院记录,跟《炎陵县中医院和我妈的医疗纠纷这事》没有任何相干,那是两码事,如果说我和医院的这个医疗纠纷已经向法院起诉了,我又要你们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这个事情的话你们卫生行政部门可以不受理!但是在法院核对病历的时候,同一个时间点怎么会出现两份不一样的病历,对病历有质疑,是不是伪造,或者篡改,这个事情该由卫生行政部门作出调查与处理,跟法院毫不相干!这也是他们行政部门职责所在!我在法院的诉讼请求是认为医院在医疗行为中存在重大过错,要求赔偿!并没有向法院提出病历真伪这个事,因为法院又不是专业的医疗机构,无法作出认定!这个事情只能由卫生行政部门来调查此事,到目前为止,都没有一个准确的行政认定!他们卫生行政部门把自己本职的工作和职责推给了法院!一直都在回避这个最关键的问题!也是最核心的问题!
2.司法程序和行政调查完全是两码事,《一个是针对医院的过错造成损害的一个司法评判,另一个是医疗机构在行医过程中,违反了行政法律法规的行政调查》他们株洲市卫健委把司法诉讼跟行政调查混为一谈!
3.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规定进入司法途径了,他们行政部门对炎陵县中医医院中间发生的这些篡改病历行为,这种违法违规的行为,不做监管,不做处理的!我的诉求也是合理合法的!如果不是伪造的话,那就请相关部门领导作出认定,根据那条法律法规认定炎陵县中医医院不存在簒改病历行为,那么就申请公安部门立案调查!我本人积极配合公安立案调查!如果调查是我本人能凭空捏造出来病历,我愿意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哪怕是判处我无期徒刑,我本人也一定承担!绝无任何争议!但是株洲市炎陵县中医医院篡改病历违法行为的话就应当由行政部门作出行政认定,追究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本该就是行政部门处理的事情,怎么就推到了法院去认定了?法院又不管医学方面的事情!请求行政部门作出明确的认定,而不是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又推给法院!回避问题,请求调查炎陵县卫健局依申请不作为的行为!作出处理!本人王湘林积极配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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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湘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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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