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3
涉及单位:邵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邵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邵东市奥特莱斯置业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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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0-03
涉及单位:邵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邵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邵东市奥特莱斯置业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
尊敬的各部门领导
一、邵东市2019年撤县设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邵东奥特莱斯,是邵东市撤县设市后引进的第一个世界500强企业,该项目2020年12月17才有国有建筑用地使用权,却在12月7日就开始组织团购活动违规吸筹收费7万元,本人父母基于对政府的信任,当日和邵东奥特莱斯理想城(甲方:邵东市奥特莱斯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莱斯 法人代表:姚飞翔)签订了团购协议书。我父母读书不多,第一次为了孩子买房,没有任何经验,被销售人员诱导签署的团购协议,具体条款个人认为属于霸王条款,开发商最大限制的约束乙方,对自己最大范围避责,无息退款成了最恶劣下的情况的配合。此时关键点奥特莱斯并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截止2022年8月24日),后来断断续续,一共交了12万,开发商的置业顾问,也在售房软件上的诱导性的回复交房日期(已删除,有截图),因此大家相安无事。事实:截止2022年9月仍未封顶
二、2022年9月14日 奥特莱斯置业顾问发来短信,通知10月5日前往选房,按照前期签订的团购协议,若拒绝或选房后不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其支付的团购款均不退还,该房屋由甲方收回另售,乙方无异议。为了避免现场产生争议,造成不必要的矛盾,我查阅了奥特莱斯准备的商品房合同(预售),突然发现主合同外附带附件11,附件11为补充协议,附件补充协议和团购协议一样,最大范围约束购房者,提出需要协商修改,置业顾问回复,一个字都不能改,我想问问奥特莱斯以及市场监督局的领导,开发商有什么资格这么猖狂?是什么保护伞站在他们身后,让他可以公然违反交易法?单方面可以制定合同通知业主执行?还通知我务必要去10/5再去选房,否则影响我自身权益?因此我想请市场监督局、住建部为我做主,商品房购买合同预售签订已无法协商一致,前期签订的非法认购协议应作废,交易中止,商品房合同的签订应是公平公证,而不是被胁迫,诱导,且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第二十二条(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奥特莱斯作为重点招商的企业更应遵纪守法,而不是无视法律法规。
三、以上陈诉,本人均有视频、图片等相关影像证据,并已存档。买和卖本是平等关系,而不是随意被打破。
1)作为重点招商引资的项目,在邵东市的管辖内,奥特莱斯事实上已违规收钱近2年,是公司没有法务,还是知法犯法,提前保护自己,从一开始设计购房者,藐视法律藐视政府藐视消费者?
2)针对奥特莱斯以上行为,邵东市场监督局、住建管理局是否完全不知情,还是这种违规违法收钱不在政府管辖范围内,无法为底层人民追回相应款项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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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
您反映邵东奥特莱斯项目违规售房,经我单位调查核实,回复如下:
“邵东奥特莱斯”项目由邵东市奥特莱斯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暂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得进行销售。经我单位工作人员组织当事人双方就退房事宜进行协商,现已达成一致意见。
我单位多次通过电视媒体、张贴公告、官网通告、微信、手机短信等形式宣传、告知:“不要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敬请广大消费者防范风险”。
邵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