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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农田上长房子,是什么样的"神操作"使违法行为“合法化”呢?

时间:2022-09-06

涉及单位:湘潭县自然资源局

地区: 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

我名谭翠英,系湖南省湘潭县易俗河镇谷洪村五星组村民,身份证号码:430321*********7140.手机号码:18711310199.

实名举报《湘潭县梅林山莊乡村旅游度假村》建设项目,侵占湘潭县易俗河镇谷洪村五星、荷叶两组基本农田223.63亩,开发休闲旅游房地产。

两组村民拥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时效30年,颁发于2008年,承包期1997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土地类别:基本农田。

我国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基本农田保护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收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湘潭县梅林山莊乡村旅游度假村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搭不上关系,村民举报数十年,地方监管部门的态度耐人寻味,发现了,也管了,但更多的心思是帮这个项目过关,基本农田不能碰,就先改为一般耕地,一般耕地也不能改变用途建房,又再想办法调成建设用地,一系列的“神操作",就可以将一个违法占地行为合法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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