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13
涉及单位:茶陵县人民法院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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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都没有设置门禁,只设有安检。茶陵法院脱离人民群众。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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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目前来访本院群众的安检登记和设置门禁情况
目前,来访我院群众确实应凭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并接受人身和随身物品安全检查,庭审活动区与办公区域设置了门禁。主要原因:
一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第十一条明确规定:进入诉讼场所的人员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接受人身及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社保卡、医保卡等,有本人身份证号码及头像照片的证件。
二是法院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是化解当事人矛盾的集中地。有不少案件的当事人本身就是带着情绪进入法院的。尤其是一些离婚案件或当事人之间本身积怨已久矛盾很深的案件,如果没有严格的安检和必要的门禁措施,安全问题会存在很大隐患。
三是无论是从法院安检口收缴的各类危险物品、管制刀具,还是近年来发生在法院的恶性伤害事件,都无时无刻不在警醒着我们法院安检的重要性。法院安检和设置门禁不仅仅是为了法院工作人员的安全,更是为了诉讼参与人的安全。
四是门禁系统的启用,使法官通道与当事人通道分离,避免了与案件当事人的庭前接触。同时,也对保障法官的人身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有效避免了法院工作人员与当事人以及诉讼代理人的不当接触,从而把公正司法、司法为民这一主题贯穿到审判工作的全过程,确保程序公正、司法公正。
二、目前本院已采取的便民措施情况
1.为了方便群众,我院在安检口设置了存放处,来访群众可以对不宜携带进入诉讼场所的物品予以自行寄存,办完事后即行取回;
2.我院在办公楼大厅显著位置张贴了便民利民10项举措,公开了立案、执行及信访工作联系电话;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了法官接待室,法官接待室每天均有专门人员负责值班接待。且安装了专门的固定电话,公开了全院所有部门的办公电话号码,方便当事人及来访群众与法院工作人员联系。法官接待室同时负责当事人与法官之间相关诉讼材料的收转发送。在办公楼大厅执行局入口,公开了所有执行局工作人员的办公电话及手机号码,当事人与执行员联系非常便利。
3.目前全院所有案件办理均已实行办案流程信息实时公开。案件立案后,会及时电子或短信告知案件承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当事人的相关权利义务;案件办理过程中,会实时通过电子或短信送达告知当事人案件的办理进度。当事人凭个人身份证还可以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自助查询机上查询到案件的办理情况。
4.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了多间多功能工作室,当事人认为有必要与承办法官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的,承办法官统一到多功能工作室接待当事人,进行释法答疑或组织调解。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了专门的院长接待室,实行每周三院领导轮流接访制度,具体接访日期、接访人姓名、职务均提前在接待室门口上墙公开;
5.在诉讼服务中心还设置了律师咨询室,免费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设置了专门的文书书写处,且提供了文书样本,方便当事人书写操作。
6.法院设有专门通道,履行职务并持有有效工作证件的检察人员、律师等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专用通道进入诉讼场所;审判大楼设置了专门的楼梯与电梯,当事人进入大厅后不要再过安检门可以直接上楼参加庭审等诉讼活动。
综上,目前当事人及来访群众只要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在办公大楼门口进行登记并接受安全检查后,即可顺利进入审判大楼进行正常的诉讼活动。但由于案多人少的矛盾比较突出,不管是审判法官还是执行人员,手上同时持有几十件案件正在办理,特别是作为审判法官,开庭任务重,庭审时不便接听电话。因此,目前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要求向社会公开法院所有工作人员手机号码的需求。
在此,恳请大家一如既往地理解、支持并宣传法院工作。也希望所有来院办事的群众,都能为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多一份理解与体谅,自觉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接受安全检查。茶陵县人民法院也将竭尽所能,用严格、规范的安全检查程序守护来院群众的平安,用温暖、文明的工作态度为来院群众提供服务!
茶陵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