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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汉寿城管锁车行为十问

时间:2022-08-11

涉及单位:汉寿城管

地区: 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

投诉内容:对汉寿城管的锁车行为的合规合法进行质疑。

事件发生:2022年8月9日,地点:银水西路

个人理解:事发地非人流量大,其车辆的停放不影响交通和行人通行,且当时没有找到车位,留有电话,未通知。

对汉寿城管锁车行为十问:

1,《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条例》 第三十条 违反本实施办法规定,由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法规授权的部门责令改正。有下列(一)至(六)项行为的,可以并处5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问:什么情况下处罚5元,什么情况下处罚50,或100, 是城管看心情,还是依据严重程度? 100以下的罚款是否包含100元?


2,锁车的行为是否属于强制执行?


3,强制执行执法规范中是否需要事先通知?强制执行的标准是什么,城管的锁车否做到了事先通知? 对发现后就立马上锁的行为是否是违法?


4,汉寿城管在锁车执法的过程中是否开启了执法仪,是否可以追溯?


5,汉寿城管在执行中锁车的标准流程是什么? 是先检查车辆本身是否违法,再确认看能否联系上车主,让其驾离,还是执法发现违停,只要不被车主看到,我就上锁了?


6,车辆因为没找到较近车位停在了不影响车辆通行或行人的情况下被城管锁车,其照片是否提升了城市形象?


7,锁车是否会增加拥堵的可能?将车辆控制在现场的目的是加速拥堵的可能,还是上缴罚款的必要步骤、还是提升汉寿城管的形象?


8、《行政处罚法》33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在现有的执法锁车行为中是如何体现的?


9、将车辆控制在现场锁车、然后让主车打车到城管大队交完罚款,再进行解锁,整个事件的平均耗时是多久,是否人性化?寒冬腊月、酷暑夏天,多想想老百姓吧,很少有人会看到车位而不停。


10,每月被锁的非汉寿本地的车辆平均数是多少,相信这些人可能都会成为汉寿城管形象宣传的大使。


一个美好的家园需要每个公民去守护,更需要我们的执法者在执法的过程中做到执法有温度,执行有力度,不能单纯的为了指标任务忽视民间疾苦;

可能来汉寿只是路过,缺留下了一辈子的怨恨,执行者有难度有困难更要有办法,建议:现在是数字时代,相信对每量车给与一次警告的处分并进行记录

并不是一件难事,但会让执法更加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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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明和谐 2022-08-18 15:51:56

      尊敬的市民:
      您好!对您在《湘问.投诉直通车》中提出的相应质疑,汉寿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您回复如下:
      首先,城管的执法行为与营造好的环境并不相悖,而是相互促进的关系。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的立法目的,城管部门对于未停放在人行道停车泊位中乱停乱放的车辆进行处罚,就是为了创造清洁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促进城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其次,形成规范有序的交通秩序环境是查处违法停放车辆的最终目的。对违法停放车辆予以罚款只是为了对违停司机起到警示作用,促使其今后有序停放车辆。
      再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59条“‘以下’包含本数”。故,依据“5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作出罚款100元的决定符合法律规定。
      感谢您的建议和理解!

      汉寿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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