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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违建建房 违法占用红线外土地未办理施工手续

时间:2022-07-22

涉及单位:常宁市泉峰自然资源所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

1,占用红线外面积,

2,无相关职能部门出局合法鉴定手续。违法拆除,私自搭建钢结构且超高雨棚,无办理手续!无专家认证手续。

3,未按国家城市规划建设,无办理施工手续,对原有土地进行施工重建。

4,没有专业拆除工作,致使旁边土砖结构房屋以严重倾斜,头重大安全隐患,

5,本人已如实反映我市泉峰自然资源所:泉峰自然资源所就给了我一个说明如下:

1,该屋房主刘国英,大概于1956年建设。由于年久失修,泉峰办事处,住建局等单位对其鉴定未危房,需对房屋加固。

2,该房屋目前未重建,故没有办理相关手续。

这就是常宁泉峰自然资源所给我的答案,下面有照片及该房拆除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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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西瓜大海浪 2022-07-29 17:26:10

      根据您反映的问题,我所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现将实际情况说明如下: 户主刘国英,于1984年1月20日办理了常房私字第0000072号常宁县私有房屋所有权证。我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该户拆除了房屋大部分主体并准备重建,执法人员对其进行制止,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目前该工地处于停工状态。 处理意见:我所将加强对违法行为的巡查,要求刘国英办理好改建相关手续后才能施工,感谢您对泉峰自然资源所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常宁市泉峰自然资源所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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