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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立案调查太平洋人寿保险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时间:2022-07-04

涉及单位:太平洋人寿保险湖南株洲公司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

依法向党和政府反映民情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有助于党和政府了解民情,也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被逼上访5年无果,过程的艰辛无法形容,被逼无奈再次实名举报太保人寿湖南公司自导自演、精心预谋策划保险诈骗案,间接谋害被保险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投保人,限制投保人人身自由,拘留投保人家属,事实经过如下:

一、2015年5月30日,太保人寿主管陈光跃用自已的广发银行信用卡,卡号:622556******4793,在投保人、被保险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投保4份银发安康(事后在陈光跃的种种承诺和保证下,投保人支付了保费,第二年续交了保费)。

  二、2016年12月份,被保险人出险被确诊为癌症,投保人按规定向太保人寿提交理赔资料,太保人寿为达到不理赔的目的,策划保险诈骗案,对投保人刑事立案,限制投保人的人身自由,拘留投保人的家属,迫使被保险人中断正常的治疗。

  三、人民检察院依法查实,投保人没有犯罪事实,作出了法定不起诉决定书,粉碎了太保人寿自导自演的保险诈骗案,粉碎了太保人寿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

四、太保人寿精心策划的保险诈骗案不能得逞的情况下,转而以刑事犯罪胁迫投保人签和解协议,单方面解除5份保险合同,在保险合同的投保人不知情,没有签字,也没有授权的情况下,太保人寿居然可以做到解除投保人已缴费多年的保险合同,投保人缴费多年的保险单被太保人寿解除了,太保人寿太可怕了......这就是平时注入一滴水,难时拥有太平洋的真内涵,投保太保人寿换来的是洪水猛兽淹没被保险人。

2022年6月24日下午

株洲市保险协会一行6人,突然来到我工作的地方,随后对我进行跟随,严重影向我的工作,严重影响门店的正常经营活动。对事实清楚,符合法律的投诉请求不予支持,推诿,敷衍,拖延信访事项,落实不力,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同时,滥用职权,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破坏当事人工作场所正常的经营活动。

株洲市保险协会2021年6月份就已接到信访部门转办事项,也组织了一次形式主义的协调会,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方案、意见,不能正确履行信访事项处理职责,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太保人寿为了经营业绩,不惜垫付资金强行、诱骗为被保险人承保、为获取保费、各种虚假承诺获得投保人的信任,支付保费并持续续交保费;为了拒赔,暴露出狠毒的真面目,策划保险诈骗案谋害被保险人、限制投保人人身自由达一年之久、拘留投保人家属,没有一丁点的人性 ,事情发生五年以来,投保人及其家属依法向党和政府反映问题真相,至今没有得到解决,在此,再次请求党和政府责令相关职能部门忠职尽责,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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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太平洋寿险株洲中支 2022-07-19 15:35:49

      尊敬的网友:
      您好!
      1.关于您反映的“……在投保人、被保险人不知情情况投保的……”的相关情况,经初步核实,保单均为投保人亲笔签名,且购买后回访电话均为本人接听。在后期的调查取证中,投保人多次表示“知道保险内容和责任”“保险合同上的所有签字都是我签的”。
      2.关于您反映的“……策划保险诈骗案,对投保人刑事立案……”的相关情况,经初步核实,被保险人于2014年3月因患肺癌曾在沅陵县中医院住院治疗,投保人于2015年5月为被保险人投保4份《银发安康恶性肿瘤疾病保险A款保险》,并于2017年1月,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由于保险索赔未果,发生肢体冲突,后经属地派出所调解,投保人、投保人家属均签订调解协议,承诺“今后和平协商处理保险索赔纠纷”。2017年3月,投保人家属与保险公司再次发生纠纷和口角,经属地派出所再次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2017年4月,由于投保人家属陈某持续“电话骚扰、微信恐吓”保险公司职工及其家属,4月26日,保险公司职工向属地公安分局报案。同日,属地公安分局以寻衅滋事行为对投保人家属陈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陈某不服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于2017年5月8日申请行政复议,请求予以撤销,属地人民政府于2017年6月22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公安行政处罚决定。
      3.关于您反映的“胁迫受害人签和解协议,单方面解除5份保险合同”等情况,经初步核实,投保人及其家属后续主动申请谅解,双方自愿和解,并于2017年12月14日在属地人民检察院调解下出具《刑事和解协议书》,达成和解事宜,且双方于2018年1月按《刑事和解协议书》内容已履行双方义务。
      后续陈某与张某要求撤销上述刑事和解协议的诉讼请求,经法院一审、二审、再审予以驳回。
      4.关于您反映的“2022年6月24日下午,株洲市保险协会一行6人突然来到我工作的地方,随后对我进行跟随,严重影向我的工作,严重影响门店的正常经营活动”等情况,经初步核实,为化解双方矛盾,我公司委托株洲市保险行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但投诉人当事人留的并不是自己的实际电话号码,无法联系到投诉人本人,6月24号,在街道跟社区工作人员的陪同下,见到了投诉人本人,投诉人表示不是实名举报,不愿意接受面谈,我公司并未对投诉人进行跟随,亦未影响投诉人及工作门店的正常经营活动。
      综上,您的诉求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同时也欢迎社会各界及网友对太平洋人寿保险的产品与服务进行监督!我们始终维护广大客户与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始终践行“责任、智慧、温度”的太保服务。
      特此回复。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株洲中心支公司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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