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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石峰区亿都新天地11栋楼下烧烤店油烟扰民

时间:2022-05-24

涉及单位:环保局,城管局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

本人于2022年4月25日,5月2日,5月5日多次投诉株洲市石峰区忆都新天地小区11栋1楼开设的夜宵店扰民问题,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该夜宵店第一使用的是小区交付后临时增加的烟道,在楼栋平面图上未设置有专用商业烟道图标:,而且烟道砖为空心砖(造成部分业主家里卫生间有油烟味:)应认为不合格商用临时烟道,未有配套的专用商用烟道,第二11栋1-2层为临街门面3楼以上为住宅与夜宵店与居住层相邻,以上两点该饭店不得在1楼进行经营。石峰区环保分局答复要求如下楼下四家夜宵店都安装有油烟净化器油烟高空排放,关键精彩的来了每到晚上9点至深夜各种油烟味烧烤味弄得楼上居民没法开窗。本人拨打了市长热线多次,环保局第答复异常精彩直接复制上次的回复。并且多次投诉如出一辙,环保分局真是为老百姓办实事的好部门

该饭店第一使用的临时搭建的外置烟道,第二在与居民居住层紧邻的场所开设夜宵店违反法律法规,其不严格执法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违反本法规定,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此夜宵店多个违法行为不依法处罚责令其停止营业。


该局的答复牛头不对马嘴,该夜宵店产生油烟经营实际是油烟外排,直排油烟,出店经营,占道经营,想要解决问题其必须搬离,如不整改请环保局严格执法。不是说装了油烟净化器就是合格啦,你合格的标准是什么?有数据支撑吗?对待事情不深入调查,推诿敷衍,行政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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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共石峰区委网信办 2022-06-01 15:39:07

    网友:
    您好!您反映“多次投诉株洲市石峰区亿都新天地小区11栋1楼开设的夜宵店扰民”的问题已收悉,我分局高度重视,立即指派执法人员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亿都新天地小区11栋餐饮门面的基本情况
    亿都新天地小区11栋为商住用房,1、2楼为临街门面,3至33楼为居民住户。通过现场查看及物业沟通,小区涉及临街门面的楼栋均设计了预留商用烟道。临街门面餐饮店面有4家,均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油烟通过小区11栋商用烟道排至楼顶,符合株洲市餐饮油烟管理规范。
    二、实地调查情况
    我分局执法人员会同小区物业共同对亿都新天地的油烟管道进行排查,4家临街门面餐饮店面油烟净化设施均在运行,油烟通过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经专用烟道高空排放。根据现场检查情况,亿都新天地小区11栋的临街餐饮门店系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株石生环委办(2019)2号)文件要求开展工作。您提到的“烟道砖为空心砖(造成部分业主家里卫生间有油烟味:)应认为不合格商用临时烟道”问题,关于烟道砖建设用材标准非生态环境部门管辖范围,业主家里卫生间有油烟味,据反映是从墙缝里出来的,属建筑质量问题,我分局无执法权限,我们已与亿都新天地物业多次沟通,请他们予以处理,据反映该问题已得到有效处理。
    下一步,我分局将持续关注亿都新天地小区11栋的临街餐饮门店油烟排放问题,督促各餐饮门店定期维护保养油烟净化设施,做好油烟净化设施的清洗工作。
    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如后续有其他意见或建议请联系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石峰分局(联系方式:28682793)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石峰分局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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