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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灌装多次缺斤少两,投诉举报2个多月至今未果

时间:2022-04-29

涉及单位:渌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

2022年2月19日,向市长热线反馈在渌口区湾塘祝平燃气加的液化气疑是有质量问题,发现液化气用完后,空罐超过罐体本身16.5kg的重量,有17多kg重,不知道是液化气质量问题,还是存在缺斤少两的问题。

在3月19日,再次到祝平燃气加气时,空罐体重量再次超过17公斤,付费14kg的液化气140元,回家称重只有30kg,再次向市长热线反馈存在缺斤少两的问题。

4月11日下午18点半,这罐液化气在完全打不着火燃烧的情况下,送到祝平燃气站让工作人员进行放气,直至放完,经祝平燃气的电子秤称重,重量达到16.9kg,严重缺斤少两。4月11日的气温最高有33度,如果这种天气的温度还存在燃烧不充分的情况下,液化气是不是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人为的缺斤少两!试问,加气14kg,却只有13.1kg这个误差标准是否合理?就算是株洲市关于液化气罐气标准-+0.5kg,是不是也超出了这个数值,而且,这是连续多次出现这种情况。

在渌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方沟通、调查中,初步判定是祝平燃气站工作人员未对罐体本身进行抽残,导致残液越积越多,影响罐体本身的液化气充气量,存在充气流程失误。

4月18日晚上7点,钢瓶用完液化气后重量为16.65kg,到祝平燃气站罐气后重量为29.8kg,每次购买的液化气净重为14kg,到头来祝平燃气罐气的液化气再次缺斤少两0.85kg,请问渌口的监管单位到底在做什么?

4月24日,渌口区相关监管单位当场随机抽了一个气瓶进行测量,气瓶净重16.65KG,加装气后总重量30.6KG(液化气重量13.95KG)认为符合国家《瓶装液化石油计量规范》14-+0.5范围内。这能代表什么?

但是对于多次祝平燃气灌装低于13.5kg的液化气却不管不问,各种理由搪塞回复,反馈已有2个多月,至今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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