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1-20
涉及单位:郴州交警车辆管理所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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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1-20
涉及单位:郴州交警车辆管理所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
我有一台湘LG3371由于汽车发动机故障无法从外地开回,就在当地废品站当废铁买给他了,我把车牌带回家中,并且把汽车钢印用电焊熔处,方向盘熔断。在2018年8月份处理的,当年我拿起手机照片和购买车辆手取及车牌到燕泉路交警车辆管理所去注销,他们说没有到固定报废公司处理不能注销车辆,后来多次去车辆管理所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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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公安部124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七条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明》。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郴州交警车辆管理所
2022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