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1-08
涉及单位:借母溪乡
地区: 湖南省,怀化市,沅陵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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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1-08
涉及单位:借母溪乡
地区: 湖南省,怀化市,沅陵县
我是借母溪乡拖鱼溪村的一位村民。为什么建档立卡的扶贫手册上有5口人分的房子才75平方。按国家政策不是人均25平方吗?
已解决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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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卢勇网友:
您好!您于2022年1月8日通过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反映:“我是借母溪乡拖鱼溪村的一位村民,为什么建档立卡户扶贫手册上有5口人分的房子只有75平米,按国家政策不是人均25平米吗?”。
对此,借母溪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您所反映的信访问题,并及时指派专人对您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您所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实,你户于2014年5月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系统人口为3人,于2016年6月与借母溪乡人民政府签订了搬迁至太常集中安置点的《搬迁协议书》。《搬迁协议书》中明确规定,你户协议搬迁人口为3人,分别为户主卢某、配偶李某、之子卢勇。根据国家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规定,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对象为经县人民政府审批并签订《搬迁协议书》的人口,分房面积标准为人均25平方米。鉴于协议时您户搬迁人口只有3人,故分房面积只有75平米。2021年11月,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对您户发放了《房屋不动产权属证书》。
经进一步核实,目前您户家庭户籍人口为6人。除《搬迁协议书》中明确的3人外,新增了杨某、卢某、卢某。此3人均为《搬迁协议书》签订后迁入人口,按照国家发改委等14部委《关于印发<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百问百答>的通知》(发改振兴[2019]1068]号)文件第13条“搬迁协议签订后家庭成员发生变化应如何处理”规定:“建档立卡搬迁对象以签订搬迁协议时当地扶贫部门核定的家庭人口为准,安置住房建设(分配)面积和建房补助资金也应按签订协议时的家庭人口关系和人口数核定。协议签订后,户籍人口因新生、死亡、婚姻、就学、兵役等原因发生增减变化时,要及时调整建档立卡户人员信息,但无论户籍登记是否变更,仍按协议确定人口数为准”,故你户此后新增的3名家庭成员不能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专此答复。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家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值此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衷心祝福您合家欢乐、万事如意!
湖南省沅陵县借母溪乡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1日
网友你好,非常感谢你对借母溪乡工作的支持,关于你咨询的事情,请将您的个人真实信息,家庭人口情况以及新增人口上户时间节点,什么时候纳入易地搬迁等相关情况告知,以便于我们进一步核实情况。 借母溪乡人民政府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情况已转交借母溪乡人民政府进行核处。
沅陵县委网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