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2-02
涉及单位:湖南省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凤桥管理处
地区: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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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2-02
涉及单位:湖南省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凤桥管理处
地区: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
我们是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凤桥管理处梅子柿村龚陈组村民,今年来由于金凤桥管理处借拆除违法建筑之名,以拆违助拆迁来强行拆除老百姓房屋,暴力拆迁,导致两人受伤。金凤桥管理处的违法违规拆迁举报如下:
1:征地批文已过期失效、拆迁无法无据。开发区管委会、金凤桥管理处以2012年报批的工业用地批文来进行2021年的拆迁,程序严重违法。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意见>>第十四条相关规定,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文的有效期为两年,两年内未用地或实施征收补偿方案的,批文自动失效,同时<<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相关规定,满两年没有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该批文失效。金凤桥管理处却以2012年报批工业用地批文来进行2021年征拆我组村民的房屋和土地,未依法公示拟订征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何法律依据。
2:征地拆迁主体违法,严重越权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拟订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值、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案和社会保障在拟征地的所在的乡镇和村民小组范围内予以公告,而金凤桥管理处处属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的派出管理机关,于2021年6月25日出具<征收土地通告>,无权进行征地拆迁,严重越权、滥用权力。
3:与拆迁政策精神严重不符,严重损害农民合法权益。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21]3号),要求各地政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耕地保护,依法依规做好征地补偿标准,有效保障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本标准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而金凤桥管理处却不谈任何安置补偿政策,以2013年、2018年低的征地标准来强行征收我组农民的耕地及房屋,让大部分村民被征后连一套唯一住房都购买不起,这与湖南省人民政府的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精神背道而驰。
4:金凤桥管理处在违法拆迁时,釆取各种手段逼迫拆迁,如果不配合就违法下达所谓的“违法建筑拆除告知书”,以此相逼。
恳请上级部门相关单位及市领导引起重视,为我组村民作主,维护老百姓合法权益。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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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您在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发布的《岳阳金凤桥管理处强制拆迁》的网帖我处已收悉,我处非常重视,并在第一时间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为满足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经湖南省、岳阳市人民政府审批,决定对龚陈片区项目实施征收。征地批文下发后不久,该项目就已实际启动,并进行了前期摸底调查和部分征拆工作,但由于多方原因,项目推进较缓,为此该项目并不属于您在网帖中所述的未在两年有效期内启动的项目,而已启动项目的具体完成时间,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位于岳阳城市的东大门,是市区建设开发的前沿地带之一,为此近些年征拆项目较多。而为便于征收工作顺利开展、加快项目征拆交地工作,各级政府(管委会)按照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有关文件的精神,一般的做法是将征拆任务分解到乡镇、街道办(管理处),将责任明确到人、把任务细化到点。为此龚陈片区项目启动后,我处按上级要求成立了征拆协调指挥部,负责协助实施该项目的具体征拆工作。
龚陈片区项目是严格按照《岳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岳政发【2019】2号)来落实征拆政策和补偿标准的,政策适用上并无不当。
自2020年9月以来,岳阳市委市政府部署开展中心城区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要求对新增及存量违法建设做到应拆尽拆、应查尽查、应治尽治。而一直以来,拆违与保障项目建设都是紧密结合,为此对龚陈项目中的违法建设进行拆除既是禁违治违工作的基本要求,更是保证项目顺利推进的重点举措,能有效的改善人居环境,彰显公平正义。并且在违法建设拆除之前,工作人员也是多次反复上门做沟通动员工作,鼓励违建户主自行拆除,但部分违建户主不但拒不配合,还为了一己私利,不惜铤而走险,采取跳楼、自杀、自残等过激行为企图达到阻扰执法的目的,这种行为不但可能给自身健康带来了损害,更是藐视法律、践踏社会法治的体现,执法部门将依情节予以处罚和打击。
如网友对违法建设拆除行为不认可,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处坚决支持您以合法途径予以维权,并尊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
感谢您对我处工作的监督。
金凤桥管理处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