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1-27
涉及单位:江永县教育局
地区: 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时间:2021-11-27
涉及单位:江永县教育局
地区: 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
江永县教育局义书记:
我们上江圩的小孩子在中心小学读书时,基本不要零花钱,一升入初中以后,天天问家里拿钱,有的还偷家里的钱,主要是拿来学校买零食吃,吃辣条,方便面,碳酸饮料等。家长讲多了还顶嘴,说,很多同学比他还用得多。据我们的小孩子讲,很多同学上课了还在小卖部买东西吃,老师在上课,学生大包小包拿进教室,趁老师不注意就吃东西,老师管一下既影响了老师上课也影响了想读书的同学学习。楼梯的卫生一下课就丢满垃圾。以前每到期末考试前几天,好多同学都把教科书拿到小卖部卖了,换零食吃,考试时书都没有。
请问一下:1.教育部早就下发了通知规定,学校不准开办小卖部而且我们上江圩中心小学早就没有开,为什么同一个镇,中学就一直开着呢?是谁批准的?
2.学校的小卖部是否是老师承包的?为什么上课了还卖东西给学生?特别是辣条,碳酸饮料国家明确规定不准卖给学生的,对身体有伤害的。
3.学生的教科书是用来学习和复习来用的,怎么可以卖?学生不懂事,难道老师也不懂吗?校长就没有看到吗?而且是三毛钱一斤,属于低价收购。市场价是七毛钱。
为了上江圩的父老乡亲和学生,请你及早关注此事。
首先申明:此留言不是信访,不要公开发表。只要求转给江永县教育局有关领导。怕打击报复,请注意保护我的个人信息,否则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本人不与任何单位和人员沟通。本人保证留言真实。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悉您于2021年11月27日在“湘问投诉直通车”栏目反映的“请求关闭上江圩中学学校小卖部”的网帖,我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学校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关于学校教师是否可以收购学生教科书的问题:调查人员深入学校及班级向老师和学生了解到学校小卖部老板在2020年下期期末考试前一天确实有收购学生废弃书籍的行为。调查人员和学校领导立即对小卖部老板进行批评教育,小卖部老板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保证以后不再收购学生任何废弃书籍材料,以免影响学生的学习。调查人员同时要求学校加大对小卖部的监管力度,杜绝违反上级有关规定、损害学校师生利益的行为。
2.关于学校设立小卖部小超市的问题:根据2019年2月20日国家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签署的第45号令颁布实施《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二十条“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2021年6月,教育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体育总局等四部门印发《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规范了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出: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不得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的食品和酒精饮料。不得对含糖饮料、调味面制品等零食进行广告宣传。但是《指南》是作为学校开展营养与健康宣传教育、合理膳食指导、创建健康氛围等相关工作的技术性文件,鼓励学校参与,不是所有学校强制性执行。上述文件并没有强制所有中小学校不得设置校园超市或小卖部的规定。江永县上江圩镇中学为方便师生生活与学习,根据学校现实情况,经综合考虑及校委会研究后,该校校内小卖部的经营活动于2021年1月13日公开招标,并于当天签订了小卖部的经营权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承包方的责任和义务。经现场核查承包方已办理好从业人员健康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并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坚决落实国家有关规定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等不利于师生健康的食品。
感谢您对江永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江永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