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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鹤城区教育局

时间:2021-10-17

涉及单位:鹤城区教育局

地区: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

2021年6月29日,怀化市鹤城区教育局出台了《关于鹤城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2021年秋季转学的公告》,其中、严格转入条件设定了3种情况可以申请转学。鹤城区教育局以职权设定的严格转入条件,该规定事实上剥夺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转学就读的合法权利,而进城务工人员户籍必须迁移到鹤城区城区成了其子女能够转学就读的唯一途径。

2021年9月13日,家住怀化市鹤城区河西街道办的宋先生向怀化市鹤城区教育局办公室递交了一份《信息公开申请书》,申请怀化市鹤城区教育局就“申请转入学生和父母(监护人)双方或一方为鹤城城区户籍(户籍签入时间截至2021年8月31日前)”的规定,向申请人公示:1、制定上述文件规定的法律依据并释义,2、制定上述文件规定符不符合中央、省市的相关文件精神。在久未得到怀化市鹤城区教育局的信息公开或答复后,10月10日,宋先生在网上发出了一篇题为《鹤城区教育局: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岂能一纸规定剥夺?》的质疑信。不得不承认,鹤城区教育局还是很“重视”的,迅速进行了网上答复。当然,鹤城区教育局之所以答复这么迅速,不知是其积极行政,还是鹤城区委网信办在起“作用”。10月12日鹤城区教育局进行了网上答复称:“转入条件”的设定完全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主要依据为: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2.《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关于“转学”的规定:“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转学:学生户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移,新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的。”从鹤城区教育局的答复来看,仿佛在证明一道几何题,可谓是“滴水不漏”,但是,断章取义式的答复,岂能让人信服?众所周知,教师的职责是传道授业解惑也。作为主管教育工作的教育局来说,也理应为学生、为家长解惑答疑。让人遗憾的是,鹤城区教育局却是在断章取义,企图为其错误决策诡辩,实在没有一点知错就改的雅量和诚意,没有一点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转学就读服务的担当精神,实在是让人寒心之至。

鹤城区教育局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似乎让人无言以对,无力反驳。但,鹤城区教育局的如意算盘打错了。诚然,《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作出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没错。但,该条第二款却又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从这里可以十分肯定地看出,“户籍所在地”不是唯一的“转入”条件,“工作或者居住地”也是转入条件之一。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了的,是不能变通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潜台词是说,省、自治区、直辖市只能作出“工作或者居住地”如何认定或具体适用的规定,而不能否定“工作或者居住地”成为转学的条件之一。再来看一下湖南省的规定,便一目了然了。《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转学:学生户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移,新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的”的规定,我们绝不否定。但,请鹤城区教育局不要选择性地“遗漏”了《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转学(一)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转学:2.学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变更,变更后的居住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普通高中学生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区域(即招生区域)的;第六条的规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按照流入地学籍管理具体办法和工作流程,向流入地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到所安排的学校就读,学校应按照与当地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建立学籍。从这一条可以看出两点:其一,“流入地”可以成为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依据,而非一定要“户籍地”。其二,“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按照流入地学籍管理具体办法和工作流程,向流入地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到所安排的学校就读,学校应按照与当地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建立学籍”,这条规定肯定了流入地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当地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

此外,怀化市鹤城区教育局出台的《关于鹤城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2021年秋季转学的公告》,严重违反了国家政策的规定。2019年6月,发布《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强调,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也就是说,学生上学,不是看户籍,而是看位置、区域,实行就近读书的原则。令行禁止。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是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职人员的基本要求,就因为没有鹤城城区户籍,难道就让这些适龄孩子无学可上吗?

如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能在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进城务工所在地就读的话,那请问,全国各地,几乎到处都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进城务工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的,请问,他们那些地方是如何做到的呢?难道那些地方的教育局都是在“乱作为”吗?

有法可依。不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还是《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都明确规定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在进城务工人员的“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黑纸白字,写得清清楚楚。既然有法可依,就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所以,怀化市教育局要立即责令鹤城区教育局废止以鹤城区城区户籍为标准才能转学的违法规定,让广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有书可读,上级主管部门要依法依纪查处鹤城区教育局的行政乱作为、滥用职权的行为。

鹤城区教育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系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素质的法律法规,而非设定霸王门槛、行政乱作为、滥用职权的工具。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诡辩,有悖初心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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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鹤城区委网信办 2021-10-19 11:27:45

      尊敬的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鹤城教育的关注,关于您之前申请公示鹤城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2021年秋季转学的法律依据等问题,我局于10月11日已回复。 针对您再次提出的《关于鹤城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2021年秋季转学的公告》政策不合理,鹤城区教育局以职权设定的严格转入条件,剥夺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转学就读的合法权利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怀化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办法》和《怀化市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化解大班额实施方案》要求,结合鹤城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容量及班额现状,由市、区两级教育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鹤城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2021年秋季转学的公告》,转学的政策并非只是今年才实施,也不是针对个人或者以职权设定转入门槛,鹤城区教育局作为教育主管部门更不会随意剥夺任何学生受教育的合法权利。

      鹤城作为怀化唯一主体城区,随着城市扩容提质,外来人口大量涌入,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人数以每年3000人以上的速度增长,导致鹤城60%的学位用于解决外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学位供给压力巨大。同时,近年来为了巩固化解大班额成果,每年都要新建或改扩建一批学校,近五年,鹤城区通过新建和改扩建学校,增加学位2万多个,其中新建金时中学、河西中学、师大附中初中部、市一中、坨院芙蓉学校、大汉小学、碧桂园小学、欧城小学等,增加学位17340个;改扩建黄金坳中学、象形学校、鹤翔学校北校区、跃进路小学、城南学校、正清路小学等18所学校,增加学位6900个。

      今年,鹤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计划招232个班,实际招 249班;申请转学并符合转学条件共898人,公办学校因学位不足解决了657人,没有转入公办学校的学生转入民办学校就读。鹤城区坨院芙蓉学校70%的学生都是来自农村或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鹤城区人口基数还在不断增加,学位供需矛盾依然存在,为解决城区学位紧张问题,鹤城区一直在加快教育项目建设,待学位供需矛盾稍有缓解后,鹤城区义务教育阶段转学条件经市、区两级教育主管研究后会适当放开。





      怀化市鹤城区教育局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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