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0-14
涉及单位:邵阳县财政局 邵阳县国土局 邵阳县黄荆乡人民政府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邵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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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0-14
涉及单位:邵阳县财政局 邵阳县国土局 邵阳县黄荆乡人民政府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邵阳县
本人是湖南省邵阳县黄荆乡大坪村3组村民,在2019年5月接到通知老家房屋拆除,于2019年5月24日与黄荆乡人民政府签订《邵阳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房屋拆迁协议书》,签订合同当日政府对房屋进行拆除,拆除途中发现费用黄荆乡2019年度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补偿费用清单上的补偿费用和签订合同上的费用不符合,黄荆乡2019年度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补偿费用清单上共计是61988元,合同上是41681元,但是已经签订合同,房屋也已经被拆除了,咨询无果,一切配合政府拆除,等待政府验收,至今2年之久,于2021年10月9日在群里咨询村里工作人员说房屋补偿已发放,经查询2021年9月30日收到一笔代发补助37368元,咨询村里是政府发放的房屋拆除补偿费用,与当初签订合同上不符,少了4313元,咨询说我家房屋面积和空地面积没有达到400平米,合同上一清二楚写明房屋面积338.45平米 土地面积1121.99平米,当初拆除房屋时政府人员拿着卫星图一一核对过,咨询黄荆乡政府说让我去问县里国土局,补偿费用是县里打的让我去问财政局。
当初我们拆除房屋之时看了合同以及听了政府人员说的话,才同意进行拆除和签订合同,为什么2年后不按合同履复协议? 扣除这部分补偿费用时为何我们没有收到任何通知,也没看到任何相关政策? 既然政府不按照合同办事,那么能否把我们房屋以及土地恢复过来,恢复成2019年之样? 这少了的补偿费用我也一分不动退给政府。
请问县国土局和财政局,我们一切配合政府工作,等待验收,遵守政府通知3年不能在原地建房,也没有阻扰政府施工,事到如今我们拆除房屋被扣除的这个补偿费用去哪里了?为什么会扣除这4313元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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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父亲签订的协议书上有注明“以最终验收确认为准”。该工程完工之后,经县增减挂钩指挥部技术人员现场验收,测得该地块空地面积为352.27平方米。根据验收面积,您父亲家的房屋补偿款、空地补偿费的总金额为37368元。
具体情况请咨询乡空心房整治办公室。联系人:王爱中,电话13638496864。
黄荆乡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