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7-22
涉及单位:株洲市住建局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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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7-22
涉及单位:株洲市住建局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
尊敬的领导,我于2019年6月在株洲绿地城际空间站购房。 因开发商未告知销售人员房屋不利因素和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导致我买到的是非标准层(阳台有一道实墙遮挡了客厅视线,是个畸形窗户)。 在上周五我们发现房子与开发商宣传(沙盘模型、样板间、户型图展示完全不一样)。不符后第一时间与开发商协商未果同时拒绝处理。 于是当天拨打市长热线和对接了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唐科长。 唐科长说在开会要我们周二去办公室与他叙述情况。
于是我们前往了株洲市房地产大厦503办公室找到了唐科长,将房屋情况和购买情况按市长热线投诉内容如实向他反馈,承诺会将我们反馈的情况如实向开发商核实。 可是就在今天2021年7月22日, 我们收到唐科长回复给市长热线的函件, 与我们当时跟唐科长描叙的情况完全不一致后。刚刚立即拨打了唐科长的电话,他解释到在我们进他办公室之前他已经将市长热线回复。 难道作为业主与开发商桥梁的工作人员收到市长热线发来的信件, 不是应该与双方进行了解吗? 现该工作人员未向投诉人本人了解情况便作出武断的判断。 同时与业主反馈的事实完全不符和不相关。这么不公平公正的处理方式真是令人心寒。
不得不怀疑这个人民的公仆有失公允的原因是什么?我感觉作为人民受到了不公正待遇!我投诉这位公职人员,请求政府和住建局办理此事!这个公职人员办公室有两位同事在场,可以作证!这个现象就是不健康的现象。需要严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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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2021年8月12日下午,我局开发服务中心组织绿地公司(贺建新客服负责人)及购房人(万天宇、李思思)在房地产大厦510会议室进行了协调,就购房人反映的退房问题,公司不予接受,原因是:购房人的主要问题是门楼遮挡了房屋窗户,影响了采光通风,公司已拿出整改方案,即:降低门头,还原窗户正常空间。购房人表示:由于在购买房屋时,房屋的不利因素没有明确告知购房人,有误导之嫌,故、要求退房。鉴于该事件在我局多次协调下(含之前协调)均未达成共识,为此,我们建议双方通过司法途径维护各自的权益。双方表示认可。我局建议:绿地公司在不违反原则的情况下,本者和谐共处的态度,尽量作出让步,协商解决。会议最后目明确,涉及到其他问题,可以向相关部门了解。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