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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苑小区11年未办房产证

时间:2021-06-20

涉及单位:靖州县国土资源局

地区: 湖南省,怀化市,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

尊敬的     领导:

我是靖州县金苑小区住户姚*群,于2010年前后在开发商毛*智手上购买了房子,该小区大慨一共有40多户,现今基本上都已发放了房产证 ,偏偏只有我们几户没有房产证 ,我们的购房金额以及办证费用早已全部付清,(详见证据,付款收据,办证收据以及办证合同)但至今拖了十多年迟迟未得到房产证,给我们的生活各方面造成了严重的困扰!(如贷款,孩子读书和房产继承方面等)这十多年来,我们几户为了办房产证的事情到处奔波一直没回音,其中:不动产中心,国土局,房产局我们都去跑过很多次。 他们给我们的回复是:“此房屋属于**土地,不可办证”,领导说:“之前已划拨过土地给开发商。至于后面没有办证的问题我们不能帮你们做主。

我们百思不得其解,既然已经划拨给开发商那为什么偏偏我们这几户又不能办证?如果当初开发商明确说明这几户不能办证的话,那我们当时肯定不会买这边的房子。为什么土地能由开发商还要作为商品房卖给我们户主?并且大包大揽的承偌,包办所有房产证费(详见购房合同第1页,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出卖人以国有出让方式取得位于靖州县城飞山中路,编号为7-88,7-88-1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规划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2007-104和2008—105。购房合同第4页,第二点,关于办证条款,购房合同明确写了:1.出卖人包办房产证和土地证并由出卖人承担所有办证费用,2.出卖人负责代办房产证和土地证,出卖人按买受人所交待办证费用包干办理。

同样都是金苑小区,其他住户陆陆续续都已发证,偏偏只有我们几户没有动静!到底是开发商忽悠消费者还是相关政府部门监管不严?房产局曾经告诉我们“要重新把土地划拨给开发商就可以办证了!既然领导说已经划拨了土地给开发商,那为什么房产局人又说要重新划拨点土地给开发商才能办证?不动产中心人又说这房子是办不了房产证的。既然不能办证,那为什么开发商还能够起房 ,建房并且以商品房的形式出售给户主呢?并说还能包办证!然而领导曾经多次回复我们:“这土地早已划拨给开发商”。明明早已经划拨了土地给开发商并且手续齐全,购房合同第一页也写的很明确出卖人以国有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和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分别是2007-104和2005-105。手续齐全为什么还要重新划拨一次?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应该如何解决?谁来为我们做主?   望上级各相关政府领导重视并请求相关领导和政府部门监督帮我们把房产证办好!因我们的购房金额以及办证费用早已全部付清,(附:详见付款收据,办证收据以及办证合同)!我们殷切期盼,早日拿到房产证,因买这套房子是我们一辈子的积蓄!也是我们唯一的资产,我们急切期望能早日拿到房产证(如:贷款,孩子继承方面的等)

举报投诉人:靖州县金苑小区户主

附:详见证据:

1.付款收据

2.办证收据

3.办证合同

2021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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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靖州县委网信办 2021-07-08 16:19:12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靖州县金苑小区部分住户11年未拿到房产证”的问题,我单位收悉后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不动产登记中心目前为靖州县交警大队综合楼(金苑小区)办理了47户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住户的不动产权证。因姚荷群、刘启珍、吴才跃、田守凤4户的房屋位于交警队办公楼上,不属于金苑小区土地红线合法范围内,且《房屋所有权证》未办理,所以姚荷群等4户的房屋不符合不动产登记条件,还不能办理产权登记,待其完善相关手续,符合不动产登记条件后,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即时为姚荷群等4户办理不动产权证。

      如姚荷群等4户认为自己的相关权益受到损害,可凭其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向人民法院起诉连丰县连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金苑小区开发商),通过法院维权。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监督。也希望您们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如有疑问可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政务中心二楼)当面咨询或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745-8229803。

      靖州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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