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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蒸湘区交警扣车后,取车被收取拖车费和停车费

时间:2021-06-05

涉及单位:蒸湘区交警队、百富快处快赔处理中心停车场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

本人2021年5月20日晚上20点左右在蒸湘区白云路海逸楼前停车位倒车时,由于当时大雨及光线不良,倒车时发生轻微刮擦事故,蒸湘区交警出警后将车拖至百富快处快赔处理中心停车场,到5月28日在蒸湘交警大队处理完毕后,于6月1日取车时百富停车场收取我460元拖车费和240元停车费(开具收据见下图),共计700元,才把车取出来。

根据规定,交警部门拖车是不允许向当事人收取拖车费和停车费的,当时车在停车位内,并未阻碍交通,车子年审和保险都齐全。为何所有这些费用要由车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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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蒸湘区交警大队 2021-06-07 11:29:40

    网友你好:
    关于“衡阳蒸湘区交警扣车后,取车被收取拖车费和停车费”的网帖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目前交警支队及大队没有自己的停车场。现执法办案及事故处理扣留的车辆都停放至社会停车场内,委托其保管。社会停车场实行有偿服务,停车收费经物价批复许可,并且在停车场都有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停车场须出具税务部门正式票据方可实行收费。对网民反映的问题已责成停车场对情况核对,如有超标收费的行为马上整改。

    蒸湘交警大队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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