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5-20
涉及单位:湖南长明高科实业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攸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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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5-20
涉及单位:湖南长明高科实业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攸县
湖南长明高科实业有限公司从2020年5月份以来一直拖欠我们所有员工的工资,我们于2020年8月31日集体向攸县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和提交了所有证据。公司欠薪至今(2021年5月20日)已经超过一年了,一直没有任何实质性的结果,工资也没有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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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明高科实业公司系进驻我县园区从事锂电池材料生产的民营科研企业,2020年 8月28日公司停工放假。8月31日,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付中星等20余名员工集体投诉长明高科实业有限公司拖欠员工4个月工资,当日受理并立案调查。经调查核实,长明高科公司确实拖欠付中星、张立军等40余名职工2020年5月至8月份的工资,共计金额达1042803元。我局于9月7日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公司限期整改到位;2020年9月23日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但该公司并未整改支付到位。2020年12月3日,我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移送县公安局处理,并将该单位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经公安机关侦查,该公司停工停产,法人代表涉案拘押,公司和法人名下账户无资金可兑现,仅有公司生产设备资产。2021年4月7日,我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鉴于此,县政府协调公安、法院等部门按法定程序加大执行力度,尽快筹集资金先行解决员工工资,敬请员工理解和支持。
(联系电话24312333 )
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